宜宾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通告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减少火灾和大气污染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及全省、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安排部署,现将三江新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燃禁放区域
三江新区全域(白沙湾街道、沙坪街道、双城街道、罗龙街道、宋家镇、江南镇)。
二、禁燃禁放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特殊情况
因节日、庆典、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确需在本通告规定的区域内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向宜宾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燃放。
五、有奖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举报或劝阻非法燃放、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对举报查实的,由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规定给予适当奖励。
举报电话:110(公安部门)、5107075(应急管理部门)
六、本通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特此通告。
宜宾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4日
内容来源:区城乡发展局
图文编辑:李金洲
责任编辑:吴俊江
总监制:潘丽梅
三江新区融媒体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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