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司法权威、切实保障胜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现本院依法公布下列被执行人信息,公开悬赏征集本人下落及其财产线索。
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张鑫
身份证号:371324198207203285
户籍地址:山东省青岛市仙霞岭路16号金领世家8号楼1501室
未履行金额:400000元及利息
照片:
二、悬赏条件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按实际到位执行款的10%支付悬赏金。
三、悬赏期限
本通告自本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期限届满后自动失效。如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申请撤回悬赏执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悬赏执行终结的,本院将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中通告告知,本悬赏执行通告即时失效。
四、举报联系方式
电话:0532-88895731(于法官)
本院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云岭支路1号
邮编:266000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相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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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青岛崂山法院
编辑 | 赵彤 校对 | 忠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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