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
逾期未处理车辆处理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现将在2024年10月31日前被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扣和纠违的以下车辆进行告知,请当事人自登报之日起三个月内到交警大队处罚中心(东阳市迎宾大道66号)接受处理,逾期将对车辆依法处置。
汽车(农用车、拖拉机):浙G58838、浙G78180、浙G88178、浙G82521、浙G6LW60、浙GD72369、豫AU20X6、浙G0ZZ32、浙GDX1412、浙A508T0、电动JSH98889,共计车辆11辆。
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浙G88981、浙GK9358、浙GJ8229、浙GK7Y66、浙G566P7、浙GK6655、东阳电动625122、东阳0980392、东阳0737168、东阳126519,无号牌30辆,共计车辆40辆。
附件:2024年10月31日前暂扣车辆清单
东阳市公安局
2025年1月20日
图片点击可放大
大家都在看:
来源:东阳政务网
编辑:胡晨露
二审:蒋智
终审:王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