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三个月!抓紧处理

政务   2025-01-27 14:15   浙江  



2024年10月

逾期未处理车辆处理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现将在2024年10月31日前被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扣和纠违的以下车辆进行告知,请当事人自登报之日起三个月内到交警大队处罚中心(东阳市迎宾大道66号)接受处理,逾期将对车辆依法处置。

汽车(农用车、拖拉机):浙G58838、浙G78180、浙G88178、浙G82521、浙G6LW60、浙GD72369、豫AU20X6、浙G0ZZ32、浙GDX1412、浙A508T0、电动JSH98889,共计车辆11辆。

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浙G88981、浙GK9358、浙GJ8229、浙GK7Y66、浙G566P7、浙GK6655、东阳电动625122、东阳0980392、东阳0737168、东阳126519,无号牌30辆,共计车辆40辆。

附件:2024年10月31日前暂扣车辆清单


东阳市公安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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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阳政务网

编辑:胡晨露

二审:蒋智

终审:王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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