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
又双叒叕要提醒大家了
这件事可千万不能忘
那就是
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案例一
2025年1月13日下午,东阳市公安局根据相关线索和视频,查实市民许某将烟花爆竹固定在无人机上进行燃放。目前,许某已被依法予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二
2025年1月13日晚,陶某等三人在东阳某学校附近燃放礼花弹三个(从江西老家带来)。1月14日上午,东阳市公安局对该三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作出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三
2025年1月26日凌晨,市民刘某等二人在某党政机关大楼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东阳市公安局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当场予以行政罚款处罚并没收车内发现的烟花一箱。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可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于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由相关部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于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有奖举报电话:86655635
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有奖举报电话:110
让我们携手共度一个
文明、祥和、绿色、健康
的新春佳节
祝大家新春快乐,身体健康,
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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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吕安冉
二审:蒋智
终审:王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