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健康   2024-09-19 21:36   云南  

近年来,临沧市积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以办案部门“全覆盖”推动生损赔偿案件数量和质量“双突破”,严格督促赔偿义务人依法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持续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局,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记者从9月19日召开的临沧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临沧市坚持从“思想”上破题、“机制”上解题、“案件”上答题,不断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取得新成效。


从“思想”上破题,提高线索排查能力。强化相关法律学习运用,压实工作责任,组建专家库,提速案件办理。主动谋划年度任务,印发相关通知和通报文件,对案件线索排查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坚持“不等待不观望,主动担当作为”,着力补齐案件线索排查短板,积极组织市级办案责任部门开展集中排查,着力提高案件线索发现能力。


从“机制”上解题,压实部门索赔责任。强化会商督办机制,完善工作机制,破解相关问题,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曝光的问题,及时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核查。强化培训宣传机制,举办培训班,邀请专家解读相关办法,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过程变为释法说理的过程,增强企业自主修复责任意识。强化调度通报机制,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全方位调度通报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情况。


坚持从“案件”上答题,彰显改革成效。全面排查报送案件线索,转变排查方式,结合临沧实际,注重查找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的案件线索,并及时录入报送系统。严格依法办理赔偿案件,2024年以来共启动办理12件,2019年以来累计办理44件,已办结26件,正在办理18件,共投入1881.5万元完成受损生态环境修复。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带动作用,精心培育典型案例,做到“以案释法”“以案促赔”,涌现出多个入选全国、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的案件。




 李贵典   李艳美 

编 辑:杨文灿   马云梅

 核:杨晶晶

 审: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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