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政策特辑 | 资助新手,学会申请(三)

文摘   2024-09-20 19:08   湖南  


国家资助政策、学校资助政策如何申请?有哪些流程?接下来,请跟随小编一起来学习了解学生资助政策申请流程。




01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一)认定对象:

在籍在校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二)认定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学习勤奋,积极上进;

5.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学生虽具有学籍但已经辍学或者休学的学生,在辍学或者休学期间暂停申请资格。


(三)认定流程:

认定采取线上线下联动的方式进行,线上程序利用 “网上办事大厅”https://ehall.hniu.cn,“学生资助”栏目完成,线下程序包括班级评议小组评议、二级学院审核、资助中心审核、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示等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按照《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实施。


(四)具体流程:


01

本人申请

初次申请认定资格的学生应提供有关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上传《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其它证明材料。同时持有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低保边缘人口、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孤儿、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等证明材料的,应对每一项贫困事由均进行认定。


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①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提供扶贫手册 (含封面,户主页和家庭成员页) 或民政部门扶贫数据截图;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档案(含封面和家庭成员信息页) 。

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提供低保证(含封面,户主页和家庭成员页或证明共同居住户籍材料)或低保银行流水;

③低保边缘人口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或民政局、镇(街道)等部门认定证明材料;

④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提供残疾证或申请人残疾情况说明;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提供家庭成员的残疾人证;

⑤孤儿提供孤儿证,事实无人抚养学生由个人提出申请后,班级评议小组向当地居委会、村委会确认,并由辅导员出具文字说明材料;

⑥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明;

⑦突发事件(本人或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或者事故;

突发重大疾病的提供疾病诊断书、相关医保报销凭证和病历复印件、大病补助手册等;发生事故造成家庭成员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复印件或居民户口注销证明复印件;发生事故造成家庭成员失踪的,提供公安机关或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失踪证明或居民户口注销证明复印件;发生事故造成丧失劳动能力的需要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鉴定委员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中一级至四级标准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复印件;发生事故造成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需要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法院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判决书复印件;

⑧烈士子女应提供烈士证;

⑨家庭遭受灾害的,应提供学生户籍所在地县人民政府或县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或救济金银行流水或申请人出具受灾情况说明(含图片) ;

⑩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提供扶贫部门或乡村振兴部门认定证明材料;

⑪支出型困难家庭提供支出型困难家庭证,或民政局、户籍所在镇(街道)等部门认定证明材料;

⑫其他低收入家庭提供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相关材料。

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困难类型需要变动的学生,提交纸质《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变动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线下调整,无需线上申请。


02

民主评议

评议小组召开会议,根据学生提交的《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结合认定标准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初步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认定等级,报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03

二级学院审核

各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认真审核班级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04

学生资助中心复核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二级学院在系统中提交的名单进行“冻结”,没有在系统上完成认定审核程序的学生,原则上不再认定为困难学生,不予以后续的资助。学生资助中心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认定等级进行复合。


05

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认定等级复合无误后,报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为依据分配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


06

 公示

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等级,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07

认定并建档

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认定结果进行备案。完成“湖南省智慧资助服务平台”内容审核。


(五)认定标准:


01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认定为特别困难等级。

1.属于扶贫部门认定的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2.属于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低保边缘人口、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学生;

3.属于残联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子女;

4.属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

5.属于工会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

6.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

7.学生本人或其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需要承担巨额医疗费用、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8.属于扶贫部门或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

9.因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02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认定为困难等级。

1.学生消费支出明显低于本地或本校学生平均水平,难以满足学习和生活基本需要的;

2.家庭经济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且家庭成员有残疾人或因患病需要承担大额医疗费用的;

3.单亲家庭且与学生共同生活的父(母)亲经济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的;

4.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比较困难户;

5.因其它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03

不具备特别困难、困难所列情形的,但家庭经济收入偏低或者家庭经济负担较重,不能满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和基本生活支出的,认定为一般困难等级。


附件: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x




02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

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一、在校生(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所需资料及要求

(一)《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

1.此表是由“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网上报名填报成功后自动生成的PDF格式文件获得的,可以下载、另存、打印。

2.补偿代偿总额:应缴学费总金额等于每学年学费标准乘以已读学年数(其中:一年级的已读学年数为1,二年级的已读学年数为2,依次类推),请据实填写。

3.补偿代偿类别:学生根据个人实际,选择其中一项。

4. 资助信息:学号如实填写。学校资助部门地址统一填写为:湖南省长沙望城区旺旺中路8号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学校邮政编码统一填写为:410200。

5. 家庭成员信息:各项信息请据实填写,以便入伍期间保证与亲属联系畅通,及时联系补偿款等有关事宜。

6.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贷款:如有助学贷款未偿还的学生,申报读年限学费和总与助学贷款总额中数额较高的一项,如申报的是助学贷款代偿,请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以免逾期,相关程序完成后,会将相关款项打到学生申报的中国银行卡号。

7.用于学费补偿的账户:我校只允许选择银行账户方式,须是中国银行卡。开户人姓名须是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直系亲属需本人书面委托学校财务将相关款项打到直系亲属银行卡,提供直系亲属的身份证明和家庭关系证明)。务必准确填写开户银行名称(具体到分行、支行,可拨打银行客服电话报卡号咨询)、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地区和地址(分行、支行的具体地理位置,如:**省**市**街道**号)。

8.打印申请表:用A4纸打印。此表内容为两页,必须打印在一张A4纸的正反面。一共交两份。

9.修改信息:打印完表格后,如需修改信息,请在网上修改,提交后重新下载打印。

10.依次到相关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交到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纵向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注意身份证在本年度内不能过期,照片和各项信息影印清晰。


(三)入伍通知书

直招士官提供彩色复印件,义务兵提供复印件,注意入伍通知书编号和用章齐全。


(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登陆学信网,生成打印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果学生未毕业,则学籍状态需为“保留学籍”。如果学生已经毕业,则学籍状态需为“毕业”。


(五)如果学生已经毕业,则需提交毕业证复印件。


二、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含退役复学、退役入学学费)减免申报所需资料及要求

按照“先免后补”的原则实施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请各新生、老生中的退役士兵(包括退役入学和退役复学),携带以下资料交至学工处306室进行免除学费登记,若不按时提交以下资料至学工处,将不能进行学费免除。(已经交过以下资料的老生则只需提交一份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退役入学是指学生先服兵役,退役后考入高校学习。

退役复学是指已经取得高校学籍(或已被高校录取)后再服兵役,退役后返校继续学习。

(一)《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

1.此表是由“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网上报名填报成功后自动生成的PDF格式文件获得的,可以下载、另存、打印。(此表需至退役安置地相关部门盖章)


(二)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纵向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注意身份证在本年度内不能过期,照片和各项信息影印清晰。


(三)退伍证书复印件


(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登陆学信网,生成打印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籍状态为“注册学籍”。


咨询方式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地点:北院6栋306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电话:0731-8278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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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国共担  手脑并用

 来源:学生工作处

编辑:胡文霞

责编:黄   畅

初审:徐红丽

终审:蔡 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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