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草局回复:批次用地项目使用林地无需单独提供立项文件

文摘   2024-11-05 12:32   福建  

林草局回复:批次用地项目使用林地无需单独提供立项文件

文/务林人

问:请问,征占用林地手续报批中,批次用地项目是否需要单独立项文件,还是有政府的批次用地红头文件可以当立项文件使用?
省林草局回复(20240131):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征占用林地手续报批中,批次用地项目是否需要单独立项文件”问题我们认真研究之后答复如下:属于批次用地的项目,应当旗县级人民政府向盟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同时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规划图及规划批准文件,补偿安置方案、征收林地方案,征收林地告知书、公示材料、林权证书或林地权属证明、被征地农牧民社会保障措施和费用落实情况认定表、征收林地调查结果认定表、林地现状图,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批次用地项目需要明确建设内容并提供上述材料,无需单独提供立项文件。

务林人
2004-2011年在北京林业大学和中国林科院学习林业经济管理专业; 2016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2019年取得证券从业资格,从多个视角关注自己的专业。本公众号致力于林业经济政策研究,与大家共同分享林业政策;做一个有热度的务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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