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蚌埠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政务   2024-12-10 10:29   安徽  


关于召开蚌埠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2月9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蚌埠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蚌埠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上中旬召开。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由市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建议会议的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蚌埠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蚌埠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蚌埠市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通过蚌埠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选举事项。



来源:蚌埠日报

蚌埠市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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