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广西恒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联网审核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通告
为规范机动车检验行为,督促安检机构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管理法律、法规,提高机动车检验机构服务质量和效率,经车管所调查核实,广西恒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运站”)在受我所委托办理机动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中,存在违规行为,根据《全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联网监管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对恒运站给予暂停联网和暂停授权发放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业务十五个工作日(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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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苏铮列 编辑:杨智
校对:杨婧 撰稿:李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