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模范团在行动】埠头乡:联合调处化纠纷,高效处置促和谐

政务   2024-09-24 20:24   江西  







“感谢你们的耐心调解,我们对这个结果很满意。”
2024年9月24日,埠头乡党委政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寻乌模式”兴国实践,充分发挥平安模范团作用,凝聚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法律顾问、“中间人”等多元解纷力量,成功调解了一起死亡赔偿纠纷。



2024年7月17日,埠头乡垓上村刘某联系吊车司机吴某(兴莲乡人)和枫林村护林员王某去砍树,砍树过程中,因吴某操作不当导致王某意外坠落死亡。

埠头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通过发挥平安模范团在资源统筹、信息共享、部门协调中的积极作用,实现问题及时响应、处理、解决,经公安机关把事件基本事实调查清楚后,前后四次组织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法律顾问、“中间人”和各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就该案件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但由于受害方情绪较为激动,且几方当事人对责任划分、赔偿金额存在较大争议,一直未达成一致。直至今天第五次调解中,平安模范团再次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并着重疏导对立情绪,同时结合实际适时提出折中赔偿方案。经历三小时不懈努力,终于促使几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签订协议,并进行了司法确认,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达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形成突出矛盾纠纷联治、基层平安联创的高效联动格局

埠头乡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定分止争工作中,充分利用平安模范团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有效汇聚多部门联动解纷,变“单兵作战”为“合力攻坚”。下一步,埠头乡将围绕市委政法委“1161”和县委政法委“1101”政法工作思路,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寻乌模式”兴国实践,积极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着力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满意度,解千家万户急难愁盼,绘基层治理时代‘枫’景,以高质量政法服务为基层社会治理蓄势赋能。

▍供稿:埠头乡
▍编辑:凌  莎
▍校对:胡智锋
▍审核:李文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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