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卖羊肉赚180元被罚10万,果真如此?

政务   2024-12-26 22:46   河南  

近日,某媒体发布了一则新闻,说一个农民卖羊肉赚了180元,却被罚款10万元,同时还设置了话题#一农民卖羊肉赚180元收到10万元罚单#,引发广泛的关注与讨论。

该媒体设置的话题一度被平台推上热搜榜第一的位置,在榜时长长达近9小时,大量的负面评论紧随其后。
这起案件的重点并非是话题中的农民身份,更非卖羊肉赚了180元被罚10万元,而是该案件中出售的羊肉未经检疫
这起事件发生在2023年11月21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在对菜市场进行检查过程中,发现这批羊肉系被处罚人陈某自行在家中屠宰,并未经过检疫。经对涉事羊肉送检取证,听证,并按相关的法定程序作出罚款10万元的处罚。处罚依据是《食品安全法》有关屠宰前应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的相关规定。
从事该经营20多年的个体工商户陈某对此处罚表示不服,称系受委托帮助他人做好事,委托人家中有老人身患癌症、生活困难,但未被采信。随后于今年5月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原行政处罚。法院经一审,认定处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罚适当,程序合法。
这起案件并不复杂,然而,随着媒体明显带节奏的报道,在网上出现大量的负面评论。这是该媒体评论区热门评论。
之所以出现这么多的负面评论,原因也很简单,一是共情于该被处罚人,农民生活本不易,为了生计做点小买卖居然被罚了10万,这可让人怎么活?二是该新闻设置的话题,确实极具煽动性,卖羊肉只卖了180元,却要罚款10万元,让很多人产生180元与10万的强烈反差从而引发情绪上的强烈反应。
然而,话题刻意回避掉了最为关键的法律因素。也就是说,之所以会处罚10万元,是有法律依据的,否则法院一审也不会作出支持行政处罚的判决。换言之,如果话题设置比较中性客观,如#一个体商户未经检疫出售羊肉被处罚#,其网络传播的效果就完全不一样。
不得不说,如今这些媒体都是很懂流量密码的。只是,靠春秋手法煽动舆论,法律岂不成了摆设?以后是要靠舆论治国,还是依法治国?
这不由得让人想起今年被平台热炒的帮邻居卖芹菜14元被罚10万元,设置话题中就是不提农残超标,和这条卖羊肉180元被罚10万元都是同样的手法。
如果说上述案例中所出售的食材含有致命性毒素引发食用者死亡或重伤,这些炒作的媒体是否会站出为指责监管不力呢?
类似的还有很多。如当年媒体炒作的大学生掏鸟窝判10年的案例。这起案例中,被刻意忽略的关键的部分,是以偷换概念的手段,将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写成掏鸟窝,将案件中的燕隼和凤头鹰简化成,从而引发舆论一边倒的批评声。
类似的还有所谓的两只鹦鹉案,说一男子卖了两只鹦鹉被判了五年,却故意不提这些鹦鹉分别是非洲灰鹦鹉、折衷鹦鹉、红吸蜜鹦鹉、小凤头鹦鹉、葵花头鹦鹉、白凤头鹦鹉、蓝黄金刚鹦鹉,均为《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中的物种,属于国家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物种。
还有三株野草案例,将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蕙兰说成野草。详见旧作《顺手采了三棵野草,居然被判了三年?!》。
类似的炒作,网上数不胜数。
媒体炒作的是临沂16岁男孩死在派出所门口,暗指派出所打死人了。
事实是什么?死者吸毒被抓后口吐白沫身亡。
当然少不了当年被媒体热炒的成都交警打死肇事司机的谣言(成都警察打死肇事司机:是谁又在拉仇恨了?)。
回到开头的那个卖羊肉180元被罚10万元的事件,当地监管部门及法院作出的裁定和判决,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作为媒体尤其是冠以法治为名的媒体,更应从法律的角度作出专业解读,而不是用这种明显带节奏的方式进行炒作,煽动舆论。
媒体报道新闻事件,本应按照新闻工作的相关工作原则,全面、客观、真实的要求,不带主观倾向如实报道。要做到这一点,并不是什么难事吧?

来源:猫眼看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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