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任性调账,补税罚款375万元!注意避开7个坑!

职场   2024-12-15 18:03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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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千万别任性调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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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提醒

会计人别任性调账

会计调账不调表定偷税,补税罚款375万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W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税稽 罚 〔2024〕 8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

违法事实: 你公司2022年在账簿虚假列支管理费用10,000,000元,在计算2022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你公司2023年12月在账簿对上述管理费用进行了冲销。截止我局进场检查,你公司未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造成少计2022年应纳税所得额。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你公司在账簿上多列支出,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造成少缴税款的行为定性偷税。鉴于你公司配合税务机关检查,主动预缴税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对你公司少缴税款2500000元的行为处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罚款125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6—20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稽查局

调账建议:

1.年底调账不能任性而为、调账更不是擅自冲账,必须有根有据、合理合法;

2.每一笔账目在调账之前,一定要追根溯源、查找到账目出现的原因,厘清业务真实面目;

3.每一笔账目的调整,一定不以偷税漏税为目的,而是以还原事情真实为前提、回归业务实际为宗旨;

4.会计人员切记:调账须谨慎、调账有风险、调账须合法、调账有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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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之前年度的发票怎么办?

可以报销入账吗?

对于跨年度的发票,需要区分不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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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属于当年的费用支出,影响当年损益。

会计核算和税前扣除不是一回事。只要属于企业合法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企业经营收入有关的支出,即使没有取得有效凭证,也可以报销入账,并不影响会计核算。

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是企业缴纳所得税时要扣除一些必要费用,且这些扣除要真实合法。 

而所得税预交申报一般是按照会计核算数据进行申报,然后在次年汇算清缴时,根据发票取得情况、支出限额限制等条件作出调整。如果入账的成本费用在次年汇算清缴结束前没有取得有效凭证,当年不得税前扣除,需要做纳税调整。

实务中有很多情况,一些企业也很难保证在次年汇缴结束前取得合规发票。所以,对于这部分成本费用还有一个弥补措施:在实际取得有效凭证后,可以依法追补扣除,追补期限最长5年。

参考政策: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发布)第十七条规定:除发生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企业以前年度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在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但追补年限不得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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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在上年度已经开具发票,由于款项未全额支付等原因而拖延至次年才给发票。 

理论上,按权责发生制应该入到上年,但上年已经结账,如何入账呢?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小企业会计准则不用)。

通过该科目核算分录虽然做到2024年,但不影响2024年利润。因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不计入利润表,直接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里。

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自然也是在2023年的汇算中处理,已经汇算了就调整申报表,把该费用加到所属期去扣除,没有申报则直接把该部分费用算进去进行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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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属于预付性质,不影响当年损益。

对于一些预付性质的成本费用支出,只要不影响当年度损益,当年度就可以不用考虑。

注意:对于预付款支出,企业在次年或者次年税款所属期间(次次年)汇算清缴结束前取得发票,均可以依法税前扣除。

拓展:跨年发票能不能报销?

       

跨年发票可以报销,税务上可在所得税前扣除。但需注意,超过追补期限的跨年发票(追补年限不得超过5年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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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必备的调账原则及方法

经济生活中,调账一般指的是调整账务以达到预期或规定的结果。

调账的基本原则

1.合规性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而不是随意调账,将错就错;或者配合老板领导等需求,表面上调账,实际是变相偷税,损害其他方面的利益。

2.准确性

身为会计,要符合会计的基本原理:即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原理。通过对账核对调账,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让调账清晰表达错账的思路。

调账5个基本方法


1.追溯调整法

追溯调整法是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时,如同该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就开始采用新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相关项目进行调整。

即应当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并相应调整变更年度的期初留存收益以及会计报表的相关项目。

追溯调整法的运用:

  • 第一,累计影响数;

  • 第二,进行相关账务处理(调账),对留存收益(包括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外商投资企业,还包括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进行调账;

  • 第三,调整相关会计报表、比较会计报表时,要对受影响的各该期间会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

  • 第四,在表外进行披露,即在财务报告附注中进行说明。

其中,累计影响数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从三种不同角度给出了三种定义:

(1)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以前各项追溯计算的变更年度期初留存收益应有的金额与现有金额之间的差额;

(2)假设与会计政策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在初次发生时即采用新的会计政策,而得出的变更年度期初收益应有的金额与现有额之间的差额;

(3)变更会计政策所导致的对净损益的累积影响,以及由此导致的对利润分配及未分配利润的累积影响金额,不包括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2.未来适用法

未来适用法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时,新的会计政策适用于变更当期及未来期间发生的交易或事项。

即不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也不必调整变更当年年初的留存收益,只在变更当年采用新的会计政策。根据披露要求,企业应计算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数。

3.红字更正法

红字更正法又叫赤字冲账法。它是指记账凭证的会计分录或金额发生错误,且已入账。

更正时,用红字填制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冲销原有错误记录,并用蓝字填制正确的记账凭证,据以入账的一种更正错账的方法。

4.补充登记法

适用于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正确,但所填金额小于正确金额的情况。

采用补充登记法时,将少填的金额用蓝字填制一张记账凭证,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补充第×号凭证少计数”,并据以登记入账,以便将少记的金额补充登记入账簿。 

5.不能按错误金额直接调整的调整方法

税务检查中审查出的纳税错误数额,有的直接表现为实现的利润,不需进行计算分摊,直接调整利润账户;有的需经过计算分摊,将错误数额分别摊入相应的有关账户内,才能确定应调整的利润数额。

后一种情况主要是在材料采购成本、原材料成本的结转、生产成本的核算中发生的错误。如果尚未完成一个生产周期,其错误额会依次转入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销售成本及利润中,导致虚增利润,使纳税人多缴当期所得税。因此,应将错误额根据具体情况在期末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和本期销售产品成本之间进行合理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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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避开7个坑!  

最后这一条80%的人都踩过……


1.调账忌自作主张

擅自做主调账,是把本应该企业承担的风险转嫁到自己身上。


2.调账忌财务部门单独进行

只要不是错记、漏记调整,一定要相关部门参与进来,特别是关于“往来账款”“节税”进行的账务调整。


3.调账中固定资产忌盘亏(中小企业)

年底固定资产盘点中,不要轻易报损固定资产。报损固定资产需要转出税法所规定折旧的残值对应的增值税。


带来的只有税负的增加,于企业来说没有任何益处。而盘亏的固定资产,如果来年再盘盈,对应转出的进项税不能再转回。


4.“其他应付款”调整忌没有任何凭证

“其他应付款”是在税务上容易出现问题的科目。而会计恰恰会在“其他应付款”问题上出现麻痹大意,当“其他应付款”挂账时间长,意识到有稽查风险时,随意转入一个科目或重做成本费用,或直接记入所有者权益。


整个过程既没有发票作为凭证,也没有转款记录或其他应有的凭证。这样的调账处理,直接让企业的涉税问题无法辩解。


所以,针对“其他应付款”想平账,或者做收入记入“营业外收入”(纳所得税)、或通过支付款项支出成本,都要有对应支付或不能支付的凭证。


5.账龄3年“应收账款”,不要无凭证转“营业外支出”

虽然税法上规定,应收账款账龄3年以上可以认定为坏账,全额转营业外。但也不是不需要凭证,需要企业保存好该应收账款支付凭证、催缴记录、不能归还证明,如果企业起诉过对方,判决书和执行书也是有力的证明文件,都需要保存好,以备税务查账。
6.虚假发票、个人代开给老板应该的警示

7.调账忌“找平”

企业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库存,会因为长期累积误差、漏记、错记产生账实不符的情况,特别是出现小额偏差时。



来源:河北税务、税乎网、财叔税课堂、税务大讲堂、中国会计视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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