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春节将至,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减少噪声污染,营造安全祥和、空气清新的节日环境,请大家自觉做到:禁放区内不燃放烟花爆竹,非禁放区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现将《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明确的禁放区域、禁放场所,以及非禁放区域等相关内容予以告知:
禁止燃放区为:
根据《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的规定,龙口市禁放区域为:
东城区:东起凤凰山路、西至威龙大道,南起石黄线(含石黄线以南的南山行政管辖区)、北至环城北路(黄县大道)。
西城区:东起疏港铁路、西至海边,南起河抱河、北至海边。
举报电话:8517778
温 馨 提 醒
禁止燃放区范围内
严禁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一般管理区内依法安全文明燃放
来源:烟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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