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最新通告!

民生   2025-01-25 06:02   山东  

市民朋友们,春节将近
龙口市发布重要通告
这事千万不要干!
↓↓↓


严禁燃放“孔明灯”的通告


“孔明灯”属高空明火飞行物,升空后火焰温度较高、滞空时间较长、不能控制,易引发火灾事故,威胁高压供电设备、通信设施、山林及各类建筑物安全。为消除春节期间“孔明灯”燃放带来的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春节安保工作的要求,现就严禁燃放“孔明灯”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孔明灯”(又称天灯、许愿灯、祈天灯)是指以固体酒精或者其他可燃物为燃料,制作材料为易燃物,利用冷热气流对流形成动力使其上升的物品。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市范围内燃放“孔明灯”。对违规燃放“孔明灯”,又拒不服从管理、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规燃放“孔明灯”的行为,都要积极予以劝阻和举报。公安、消防、林业、住建等部门要及时受理举报投诉,依法予以查处。 

四、各镇(街、区)、村(社区)要大力开展禁放“孔明灯”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对燃放“孔明灯”危险性和危害性的认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不购买、不燃放“孔明灯”,积极配合“孔明灯”禁放工作。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市市场监管局举报电话:8732721
市住建局举报电话:8517208
市林业局举报电话:8517682
市消防救援大队举报电话:119
市应急局举报电话:8517883

龙口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22日


更多精彩看点!

请关注新龙口视频号:


点分享

点收藏

点点赞

点在看

新龙口
新龙口,引领烟台龙口新时尚!掌上龙口,尽在掌握。 深受龙口人喜爱的公众号!订阅一个号, 爱上一座城!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