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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儿童福利院关于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普洱市儿童福利院因工作需要,面向全市公开招1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具有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户籍,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具体包括: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 50 周岁和女年满 40 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 1 年以上人员;
6、离校 1 年内持续 6 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法犯罪记录。2.因工作岗位性质,具有护理孤残儿童经验的优先,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携带《就业创业证》或电子《就业创业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相关个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前往普洱市儿童福利院(电视台路42号)报名,报名时提供《2024年普洱市儿童福利院公益性岗位招聘申请表》(见附件)。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18183944381 18164641211一经录用,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缴纳五险,工资每月1840元(包含个人五险缴纳部分),由普洱市儿童福利院按月足额发放。工作期间单位安排食宿。(一)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二)资格复核: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送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三)面试: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通过的人员,由单位对考核对象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理论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面试,择优录取。 (四)体检:审核通过录入人员,由我单位工作人员陪同到普洱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支付,并将体检报告交我单位。(五)确定人选:根据面试、体检和岗位要求,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六)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个月。各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经审查不符合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条件的,直接取消其资格,不再另行通知。2024年普洱市儿童福利院公益性岗位招聘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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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微信公众号刊载此文,目的是架起求职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桥梁,传递更多的招聘就业信息。用人单位招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应聘者收取押金、培训等费用,请谨慎选择,以免受骗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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