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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处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结合普洱市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处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 25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三)岗位职责:协助单位完成日常工作,服从单位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具有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户籍,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具体包括: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6、离 校 1 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法犯罪记录。2.综合素质要求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熟练使用电 脑及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爱岗敬业、办事认真,有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3.中共党员、有政府机关、办公室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一经录用,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执行,缴纳五险,工资由普洱市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处按月足额发放,薪资待遇不低于普洱市思茅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2.报名地点:普洱市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处办公室(思茅区鱼水路8号4楼),咨询电话:0879-3055079。3.报名方式及所需提交材料: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认真填写《2024年普洱市道路运输和航 务管理处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由本人携带《就业创业证》或电子《就业创业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相关工作履历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由普洱市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处办公室接收报名材料并结合报名对象和条件要求进行基本条件审查。1.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普洱市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处组织开展材料初审,结合普洱市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处工作实际和应聘人员情况择优进入资格复核。2.资格复核。初审通过人员,由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最复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择优选取进入面试。通过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资格复核人员,由普洱市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处对应聘人员职业道德、工作技能、理论知识、法律法规和组织能力等方面进行面试,择优聘用。通过面试且经思茅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到市级医院开展健康检测(费用自理),并将体检报告 交至普洱市交通运输局审核备案。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普洱市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违反聘用规定的,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个月。(一)所聘人员具体岗位和工作由市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处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和调整。(二)所聘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劳动保障及节假日休假制度。(三)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四)报名人员请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经审查不符合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条件的,直接取消其资格,不再另行通知。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若出现未如实填报报名信息、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五)招聘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举报,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招聘中违法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需提供相关举报材料和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监督电话:0879-2127007。点击下方公众号回复“简历模板”免费下载精美Word简历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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