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肃州普法” 关注我们
(通讯员 阎昱)为进一步发挥公益活动在社区矫正过程中的教育感化作用,不断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帮助其更好地修复社会关系、融入社会,近日,泉湖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泉湖镇春光养老院开展了公益活动。
活动现场,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讲解了开展此次公益活动的目的及意义,并结合《社区矫正法》对公益活动及教育帮扶的要求,鼓励社区矫正对象以实际行动践行尊老敬老精神,提升社会责任感和公益意识。活动中,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带领及合理分配下,社区矫正对象热情积极、干劲十足,纷纷拿起抹布、扫把等工具,分工合作、互相配合,对养老院老人就餐区域的桌椅、院内活动区域垃圾、落叶等进行了细致的打扫和清理,为养老院老年人营造了干净整洁的休闲、娱乐环境。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社区矫正对象倍感欣慰和自豪。他们纷纷表示,参加公益活动切实感受到了劳动的意义、价值和奉献社会的喜悦。同时,他们积极参与、认真负责的态度也得到了老人们的高度评价。
通过此次公益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体现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自我价值和社会认同感,更增添了早日融入和服务社会的信心。一直以来,泉湖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秉持“严格监管+教育引导+正向帮扶”的原则,在持续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的同时,有针对性地组织各项公益活动,切实培养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与融入感,多举措让社区矫正对象真正感受到“力度”与“温度”并存。
下一步,泉湖司法所将继续发挥好公益活动“教育与重塑”功能,持续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春光养老院社区矫正公益活动基地开展公益活动,引导他们回归社会、融入社会、服务社会,切实为辖区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编辑丨田语晨
责编丨王丽君
审核丨赵彦兵
监制丨冯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