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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马宏)近日,肃州区司法局积极为工伤职工张某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历经劳动仲裁、诉讼等程序后,张某最终获得工伤赔偿8.3万元。
2021年6月,张某应聘到某工地从事小工工作,在工作过程中不慎受伤,导致左足第一拓骨骨折。当她治疗结束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时,得知用人单位未为其申请工伤认定,也拒绝进行任何赔偿。面对这一困境,张某在肃州区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局窗口值班律师的帮助下,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了工伤认定,并进行了劳动功能障碍程度鉴定。由于用人单位在张某入职后未及时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张某的工伤赔付程序无法正常进行。无奈之下,张某再次前往肃州区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局窗口寻求法律援助。
本案的成功办理,是肃州区司法局聚焦民生领域,坚守司法为民初心,为群众传递法律援助温暖,推动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一个缩影,不仅使受援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编辑丨田语晨
责编丨王丽君
审核丨赵彦兵
监制丨冯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