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警方悬赏10万元抓捕赵子龙:将邻居杀害后潜逃,逃跑照流出,知情者披露大量隐情

幽默   2024-09-02 00:00   广东  

8月30日,网传河南郸城县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警方正悬赏重金缉捕凶手。随后,多家新闻媒体纷纷跟进报道这一事件,当地网友更是在网上发文,披露大量隐情。

据悉,事情发生在8月25日,位于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汲水镇某村,一名老汉持刀杀人。事发后,附近村民立即打电话报警,当地警方立即赶到现场处置,与此同时,120急救车也赶赴现场协助救援。

据当地一位知情者爆料,凶手是一位60多岁的村民,被他杀害的是其邻居。关于凶手作案的原因,这位知情者欲言又止,最终没有正面回应该问题。

案发3天后,也就是8月28日,郸城县公安局发布悬赏通告,证实8月25日,该县汲水镇确实发生一起刑事案件,经查赵子龙有重大作案嫌疑。

通报详细披露了赵子龙的身份信息。称此人67岁,郸城县汲水镇人,身高170cm左右,体态中等偏瘦,头发发白,短发谢顶。

通报还公布了嫌犯赵子龙的两张照片,一张是其生活照,另一张是其逃跑时的画面。画面显示,赵子龙逃跑时上身赤裸,下身穿黑色裤子、灰色鞋子,驾驶两轮白色电动车。


警方还在通告中承诺,对于干部群众发现赵子龙逃跑时的电动车、随身物品以及赵子龙有关个人踪迹的,一经核实,奖励人民币30000元;对于提供案发后相关线索,举报、规劝赵子龙到案的,奖励人民币50000元;直接抓获的,奖励人民币100000元,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在警方发布的悬赏通告中,有一个特别引人关注的细节,就是通报竟然没有提及这起重大刑事案件造成的具体伤亡情况,也没有披露案发过程及嫌疑人的作案原因。而这些反而是网友最为关心和关注的焦点问题。

据案发地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村民称,被67岁的赵子龙杀害的是其邻居,两家因为土地发生纠纷,而且恩怨已经持续多年。

有细心的网友通过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2018年,该网站发布了“赵子龙与赵某某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原告名叫赵子龙,1957年出生,原告指控被告赵某某在公共停车场种上庄稼,在自己出行的路上栽树、挖井,造成自己出行困难,宅基地东南角出现下沉,严重影响自己的通行权和给自己造成安全隐患。而自己多次找村委协调处理此事,但一直没有解决。

判决书给出的最终判决结论是,赵子龙并无充分证据证明被告赵某某侵害了其通行权,其提供的证据只是对被告现承包经营的土地数目有异议,故对原告要求停止对其通行权的侵害等请求不予支持,法院最终驳回赵子龙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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