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场监管局10月12日对“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大米问题”进行情况通报。通报全文如下:
接到“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大米问题”有关举报后,我局高度重视,本着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原则,立即成立专项调查组,通过对涉事公司、学校、片区教管中心现场检查、提取资料、查验票据、对比台账、询问相关人员、抽检库房成品等方式,就举报反映的问题全面深入调查。
初步查明,2022年5月至2024年4月,该公司通过自行腾装、委托分装的方式,将公司粮库的动态轮换米替代自主品牌的大米对外销售16221袋、116467.5公斤、销售金额62.73万元,其中向酉阳县龙潭、龚滩等部分学校销售1215袋、23119.5公斤、销售金额11.67万元,向社会销售15006袋、93348公斤、销售金额51.06万元,存在虚假标注保质期等违法行为。调查组将进一步深入核查,对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目前,重庆粮食集团已免去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段某某的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和总经理职务,对其作调离和降级处理。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2日
看到这,也许很多人都觉得处理结果大快人心,算是对违法行为作出了有力震慑。殊不知,在这一切背后满是讽刺。
举报人早在今年5月就列举了一系列详细的资料进行举报,当时县级市监局给出的答复是未能查实相关违法行为,未予立案。后来直到这件事捅到市一级的部门,才立案了,好不容易立案,结果市级部门又说“确有违法行为,但举报内容不完全属实”。
你没看错,哪怕详细的证据摆在眼前,但真的想查处却是千难万难,直到这件事闹上了媒体,闹到舆论皆知,才算给出公平公正的调查结果。
离谱的是,如今事情已经查实了,结果责任人却没受多大影响,不过是降级和调离。直到10月12日才发了通报,说前期已对段某某进行调离和降级处理,后面等调查结果发布后再追责问责。
说实话,这个新闻挺让人震撼的,震撼之处就在于某些人似乎真的有“免死金牌”一般。过期大米的危害不仅仅是细菌和寄生虫的问题,更可怕的是黄曲霉毒素可能超标,这可是实打实的谋财害命。谋财害命就算了,还把黑手伸向乡村学校,这种罪恶实在难以饶恕。
早在两年前段某某就因为违规套取资金111.39万元,被纪委通报过。可结果呢,当时只是严重警告处分,当时的“菩萨心肠”换来的是段某某的变本加厉,如今又做出这等事情,结果又被轻饶了,看到这我们都忍不住笑了。
我们不知道段某某身上究竟有什么过人之处,以至于曾犯下违纪违法的罪行都能被再次任用?以至于再次作出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还是能不动如山?虽说人才难得,但我们想要的恐怕不是这种人才!
资料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顾礼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