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置2025年年货临时摊点的通告

民生   2025-01-08 18:42   甘肃  


春节将至,为规范县城区年货消费市场经营秩序,向群众提供优质、安全、便捷的年货购物环境,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的市容秩序,结合我县城区实际,县政府决定在县城区临时设置2条年货街区。现将年货街区临时摊点设置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设置区域

(一)渭河大道(平桥头旧中医院路口至文昌路)摊点区

经营类型:鲜肉、糖果、干货、瓜子、灯笼、纸火、农副产品、水果、蔬菜、玩具等。

(二)渭源县副食品便民市场摊点区

经营类型:鲜肉、农产品类、蔬菜、瓜果等。

二、经营时限

2025年1月9日(农历腊月初十)——2025年3月1日(农历二月初二)

三、相关要求

(一)年货临时摊点全部为免费摊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摊位谋取利益,2025年3月2日(农历二月初三)早上8点前,临时年货摊点全部撤离。

(二)年货摊点按照“一户一摊、规范摆放”的原则,按规定的范围经营,严禁销售烟花爆竹、冷链食品和现场宰杀加工;不得利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噪音扰民,不得经营假冒伪劣、腐烂变质等物品,不得随意抢占摊位,侵占人行通道,影响交通秩序,破坏路灯、路面、绿化树木等市政设施。

(三)年货摊点经营期间渭河大道全路段(旧中医院区域)临时封闭,所有经该路段车辆请绕行;县副食品便民市场在此期间免费开放,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各摊主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得搭建帐篷、屋棚等经营设备,经营结束后不得随地堆放经营物品、杂物,严禁乱泼乱倒等行为。要做好摊位防火、防电等安全措施,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由经营摊主负责自行处理,确保环境卫生清洁。

(五)城区所有沿街流动摊点一律进入渭河大道(旧中医院区域)年货街区经营,不得擅自占用年货街区以外的街道、广场、公共场地摆摊设点,违反规定的,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将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予以查处或取缔。

请广大经营摊主、市民朋友们相互转告,积极支持配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共同维护春节期间市容市貌秩序,营造祥和、有序的节日氛围。

咨询电话:0932-4132226


渭源县城市管理局
2025年1月8日


编辑|王雪娇       责编|侯丽花

编审|李  涛       监制|张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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