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大学生创业者,这些创业政策等你查收

文摘   2023-05-31 17:59   江苏  

苏州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薪火计划周”来了

我们一起来看看

 苏州高新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能享有什么政策?

说不定正适合奋斗在创业路上的你!




01

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

初次创业并在高新区创办经营实体,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且通过自办实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以上,正常经营并依法纳税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或硕士以上学位的创业人员。

补贴标准

在开业三年内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0000元

受理机构

经营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


02

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补贴对象

初次创业并在高新区创办经营实体,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且通过自办实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正常经营并依法纳税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或硕士以上学位的创业人员。

补贴标准

每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受理机构

经营地所在各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


03

创业社保补贴


补贴对象

在高新区创办经营实体,正常经营并通过自办实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或硕士以上学位的创业人员。

补贴标准

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合计单位缴费计算,按实补贴。最高不超过当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的120%。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受理机构

经营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


04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

在高新区创办经营实体,正常经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或硕士以上学位的创业人员。

补贴标准

在开业三年内吸纳本市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实际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按每年每新增带动1人就业一次性给予3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3年累计享受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受理机构

经营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


05

求职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

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毕业生。

补贴标准

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下同)、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下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下同)和属于特困人员的毕业生可申请,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享受补贴。一次性1500元/人

受理机构

毕业生所在高校。


06

创业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

有创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前2年高校在校生。

补贴标准

对参加SIYB创业培训项目的给予免费参训

2021年1月1日后参加高新区人社部门组织的创业培训(非创业意识类)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在高新区创业并且创办实体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创办实体注册日期在两年以内的,给予创业者本人5000元的区一次性创业补贴。

办理方式

线上报名:江苏智慧人社APP-职业培训-培训报名-输入“苏州”“创办你的企业”或“创业培训”进行报名。


线下报名:各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报名参加SIYB培训项目。


07

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补贴对象

在高新区行政区域内的实现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或硕士以上学位的创业人员。

补贴标准

根据创业实体吸纳用工情况,可申请最高贷款5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贷款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贷款利率上限不超过LPR+50BP。对按时还本付息的借款人,可按规定享受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办理方式

登录“苏州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zced.net),填写个人信息注册登录,按提示提交贷款申请,等待银行经办人员与您联系。银行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办理贷款审批手续,签订借款合同并发放贷款。


08

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补贴


补贴对象

项目申报人为毕业5年内(含)国内高校毕业生、国(境)外本科(含)以上大学毕业生、国内高校全日制在校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发证日期为准。

补贴标准

申报人登记注册至申报年度上年末实际出资额高于(含)3万元、低于6万元的,按照每个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3万元补助;申报人登记注册至申报年度上年末实际出资额高于(含)6万元、低于20万元的,按照申报人登记注册至申报年度上年末实际出资额的50%补助;申报人登记注册至申报年度上年末实际出资额高于(含)20万元,按照每个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10万元补助。

认定时间

以具体通知为准。


09

高新区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认定补贴


补贴对象

毕业5年内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国(境)外本科(含)以上大学毕业生或国内高校全日制在校生在苏州高新区行政区域内实施并登记注册的项目。

补贴标准

对认定为苏州高新区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的,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补贴,被评为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的,每个项目再给予5万元补贴。项目补贴分两年发放,认定当年发放补贴的50%,下一年度对运营正常的再发放50%。

认定时间

以具体通知为准。


10

高新区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租金补贴


补贴对象

经认定的苏州高新区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

补贴标准

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根据经营场所年租金的80%给予补贴,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补贴标准:第一年不超过4万元,第二年不超过3万元,第三年不超过3万元,三年累计不超过10万元

受理机构

经营地所在各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



咨询电话

区本级:0512-68083038

通安镇:0512-66066003

镇湖街道:0512-66918558

枫桥街道:0512-66620586

狮山横塘街道:0512-68078393

浒墅关经开区(镇):0512-65393206

东渚街道(科技城):0512-66918425


来源:苏高新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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