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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新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小营村)
安新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大北头村)
为实施雄安新区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拟征收大北头村集体土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耕地,南至:河道,西至:农村道路,北至:耕地)的土地,面积约20.834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水工设施用地等。用于瀑河左堤生态防洪工程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土地综合地价、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执行;安置方式按照《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及《雄安新区被征地群众民生保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具体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安新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对象认定、企业搬迁停业停产补助计算、社保基准日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安置对象和宅基地的认定标准严格执行《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
拟于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31日由县征迁安置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31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安新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anxin.gov.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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