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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新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县级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
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以及《安新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工作安排,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安新县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23个登记单元。水流登记单元依据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和水资源专项调查成果,以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23个预划分登记单元如下:
大张庄排干、曲堤一排干、曲堤二排干、曲堤三排干、南河干渠、杨孟庄排渠、天沟河排干渠、郑家沟排干、留通西排干、崔公堤排干、郝关干渠、同口排干、庄子排干、王庄排干、高楼排干、杨庄排干(潴龙河)、杨庄排干(公路西排干)、齐道排干、安州排干、端村排干(公路南排)、端村排干(公路北排)、端村排干(马村河)、端村排干(端村北排)。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之日止。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无居民海岛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安新县内11个乡镇:安新镇、安州镇、大王镇、三台镇、端村镇、刘李庄镇、同口镇、老河头镇、寨里乡、芦庄乡、龙化乡。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安新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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