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不断完善装配式建筑配套政策、标准体系、产能布局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省级层面的顶层设计架构,使得装配式建筑的推进工作由住建部门“唱独角戏”,逐步形成了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大合唱”格局,推动海南省建筑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
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是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关于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举措,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精心指导和支持下,海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不仅将其作为海南推动建筑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还将其作为海南碳达峰和碳中和的重要支撑工作之一,2020 年,将装配式建筑列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建设的四大标志性工程之一(即国家热带雨林公园建设、新能源汽车推广、全面禁塑和发展装配式建筑)加以推进。
在海南省建筑业技术、人才和能力整体水平不高的情况下,在装配式建筑几乎零基础的条件下,海南全省确定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面积2018、2019、2020、2021 年分别为82、435、1100、2280 万平方米,连续四年以逐年翻番的态势快速发展;2022 年全省装配式建筑面积 2860万平方米,在新建建筑中占比超过60%;2023 年全省明确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建筑面积占比超过 70%。
2022 年 4 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转发了《2021 全国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报告》,在报告中面积增长占比情况方面,海南省仅次于上海,居全国第二 ;在面积增长率方面,居全国第一。2022 年 11 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海南省发展装配式建筑经验做法纳入《装配式建筑发展可复制推广经验清单(第一批)》目录中,经验做法分别为 :一是强化政府推动;二是因地制宜编制地方标准;三是加强预制构件生产质量监管;四是建立分级监督考核机制。对海南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成绩给予肯定。
(一)强化政府推动
2017 年,海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琼府〔2017〕100 号,以下简称 100号文),该文是当时全国唯一一个以省政府名义印发的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到 2022 年,具备条件的新建建筑原则上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进行建造”,确立了要在较短时间内实现较高的目标要求。2020 年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琼府办函〔2020〕127 号),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工作推进措施。2021 年 5 月 31 日,时任省长冯飞主持召开七届省政府第 74 次常务会议,再次对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明确表示省委省政府对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海南省建筑业建造方式转型升级的态度和决心不变。2022年 5 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装配式建筑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 琼府办〔2022〕24 号,以下简称 24 号文 )。作为 100 号文的升级版,24 号文提出,2022 年新开工的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为 60% ;到 2025 年,新开工的装配式建筑占比要大于 80%。从更高起点、更高目标上构建海南省装配式建筑高质量绿色发展的实施路径,推动海南省建筑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
100 号文印发以来,海南省不断完善装配式建筑配套政策、标准体系、产能布局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省级层面的顶层设计架构,使得装配式建筑的推进工作由住建部门“唱独角戏”,逐步形成了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大合唱”格局。同时,大学、设计研发、施工、生产以及建设开发机构、企业等社会有关各方的参与意识和重视程度不断增强,工作成效逐步显现。
(二)完善配套政策
成立联席会议工作制度。2018年,海南省建立了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的包括省发改委、资规厅等部门在内的省级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市县政府此后也相继建立了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装配式建筑推广与应用。
制定完善配套政策。2018年至今,海南省分别印发了《海南省建筑产业现代化(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2018-2022)》《海南省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十四五”规划(2021-2025)》《海南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0)》《海南省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基地发展布局指导意见》《海南省装配式建筑 ( 绿色建筑 ) 发展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 年)》,加强规划引领,指导市县和各有关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共同促进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出台了《关于推进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应用与发展相关事项的通知》《海南省装配式建筑实施主要环节管理规定》以及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导则、装配率计算规则、示范管理办法、专家管理办法、责任考核办法、装配式建筑施工安全监督要点等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夯实发展基础。2021 年,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有关事项的通知》,自 2022 年起全面实行负面清单管理,除符合相应条件的项目可不以装配式方式建造外,其他所有依法需要办理工程建设手续的项目均应采取装配式方式建造。
(三)纳入立法保障
通过立法强化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将装配式建筑发展相关要求,如推广装配式内装修、推动装配式建造技术从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向市政基础设施拓展应用,统筹全省装配式建筑产能布局等,纳入《海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中,要求全面推广装配式建筑,具备条件的新建建筑应当优先采用装配式等新型建造方式。该条例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经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四)因地制宜编制地方标准和计价依据体系
针对海南高温、高湿、高腐蚀的自然环境,以及高地震设防烈度、强台风等地质气候特点,近年来海南省先后制定了《海南省建筑钢结构防腐技术标准》《海南省装配式安居房标准设计图集》《海南省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装配式建筑设计导则》和《海南环岛旅游公路驿站建设技术导则》,出台了海南省装配式建筑标准化设计、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和安装、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管理、装配式内装修以及装配式建筑、内装修工程综合定额等一系列标准规范及计价依据,为推进装配式建筑提供技术支撑。经过这几年的发展,海南省已经逐步建立起适合省情的包括设计、生产、施工、验收在内的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此外,开展适宜海南省实际的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和设计、生产和施工标准化关键技术课题研究,并形成了相关课题研究成果和研究报告。组织编制装配式建筑常见问题解答、海南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案例集等。
(五)加强预制构件生产和工程质量监管
2021 年,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发改委、省资规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信厅等 5 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建科〔2021〕155 号),明确海南省装配式预制构件生产、销售环节由省市场监管局进行监管,相关质量标准体系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信厅和省市场监管局共同制定。项目建设过程中,预制构件的现场安装及其工程质量由各市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进行监管。
(六)建立分级监督考核机制
建立全省考核工作机制,制定出台《海南省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印发《2019 年海南省装配式建筑工作年度综合考核评分表》和《2019 年海南省装配式建筑建设任务指标》,建立省级抓总,市县统筹的考核机制,对全省各市县年度装配式建筑推进情况进行及时通报。针对省政府部署的专项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共同进行督导。如对全省采用装配式建造的乡镇医疗卫生院项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卫健委多次开展工作督导、约谈,统筹协调,指导项目加快推进建设。同时,发挥省级督查室作用,督促省级部门和市县政府落实装配式建筑任务。
(七)推进临高金牌港装配式产业园建设
加强对临高金牌港装配式产业园的指导和统筹协调,推动临高金牌港装配式建筑产业项目落地建设,形成有效产能。2021 年以来金牌港开发区已进驻(签约)新型建筑产业项目 30家,以装配式建筑产业为主,其中已有 10 个生产基地已投产。2022 年 7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金牌港开发区整体推荐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积极申报国家级生产示范基地。2023 年 4 月临高县政府出台了《临高金牌港开发区新型建筑全产业链发展规划(2022 年 -2035 年)》,高标准谋划高水平规划金牌港新型建筑全产业链,助力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建设和建筑业转型升级与健康发展。2022 年,园区康庄住工 ALC 板材首单出口新加坡,标志着园区装配式建筑材料开始走向国际市场。2023 年 4 月,金牌港东作业区西码头投入运营,标志着园区提档升级,为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当前,临高金牌港建筑产业园正在按照“绿色、低碳、循环、智慧”理念,着力推进以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等为重点方向的园区建设和发展,推动装配式建筑研发、设计、制造、检测等全产业链发展。
目前全省已投产的具有一定规模的构件生产基地约 35 家(含临高金牌港),其中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基地 24 家,设计年产能约 291 万立方米/年 ;钢构件生产基地 8 家,设计年产能约 60.5 万吨/年。
(八)开展试点示范,加强引导
2017 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关心支持下,海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认定为全国第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出台《海南省装配式建筑示范管理办法》,开展装配式建筑示范评审,组织专家对示范项目(基地)建设情况进行评估,掌握项目(基地)建设发展情况。自 2018 年以来,海南省共认定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 21 家、示范项目 13 个。积极组织观摩交流活动,在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东方市、临高县、陵水县等市县举办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现场观摩会,通过示范引领装配式建筑稳步发展。
(九)加强人才培养,强化能力建设
一是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学习。2018 年、2020 年、2022 年由省委组织部牵头举办三期领导干部装配式建筑专题培训班 ;针对从业人员,每年举办相关装配式建筑政策和技术标准业务培训班 ;指导成立海南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创新联盟 ;多次组织省内有关科研院校、设计、施工、构件生产等企业到北上广等省市交流学习 ;积极引进国内装配式建筑方面综合技术力量比较雄厚的专业机构,华建集团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海南分院、上海建工海南区域总部、热带建筑科学研究院(海南)有限公司相继在海南省落户。
二是引导省内相关高校结合实际增设装配式建筑相关课程,优化调整相关专业,扩大招生规模。目前海南省有 4 所本科高校、1 所高等职业学校开设装配式建筑相关内容课程。
三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省人社厅印发了《海南省部分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参考目录(2020 年版)》,将装配式建筑施工员纳入目录。支持各类培训主体开展补贴性职业培训;推动建设临高金牌港装配式建筑产业培训基地,加强产教联动;举办第二届海南自贸港技能大赛装配式建筑技能竞赛,加强装配式建筑人才培育。通过探索装配式建筑方面的人才培养、引进机制,逐步建立起适应海南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多层次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