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护苗”】宁都“妇联+法院”为失职家长补“家庭教育指导课”

民生   2024-07-30 22:30   江西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习近平总书记曾说:“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个老师。家长要时时处处给孩子做榜样,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孩子”。家庭教育,对于尚处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关键期的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至关重要。



















7月29日,宁都县妇联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详细了解涉案未成年人案件内容,针对涉案未成年被告人刑事犯罪中呈现出的家庭教育缺失、监护责任缺位问题,助力宁都县法院依法向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并现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和家庭教育职责,督促家长“依法带娃”。







      

      

       17岁的小(化名)自幼父母离异,随父亲生活。但父亲忙于工作疏于照顾,遂将其交由爷爷奶奶照顾,因父母双方各自忙于生活,疏于对小管教,致其长期游荡在社会上,与其他社会不良青年交往过密,且自我控制能力不足,沾染了不良行为习惯,多次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小的父母作为其监护人,未尽到足够的关心爱护责任和抚养教育义务,不利于小的身心健康成长,属于法律规定的“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依法应当予以纠正。

        因此,在案件开庭,宁都县法院向小的父亲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在关注小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的同时,教育引导其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


         

        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同时,县妇联组织“宁姐姐”家庭教育志愿者讲师现场对小父亲进行家庭教育指导,针对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小孩健康成长问题以及如何开展家庭教育等方面进行专业指导,帮助其改善亲子关系,更好地履行监护职责。




       家庭教育讲师认真倾听了小父亲的讲述,全面了解了小的成长环境,帮助父亲分析小背后的心理动机,建议父亲给予小足够的关心爱护,看见接纳、理解尊重、倾听陪伴孩子,以及摒弃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正确地引导孩子,给孩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经过指导,岚的父亲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承诺今后一定积极履行家庭教育职责。








    

       《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发出是县妇联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有效探索,也是人民法院积极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司法实践。下一步,宁都县妇联将持续提升家庭教育工作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完善家庭教育服务体系,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落细落实,以实际行动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妇联寄语】

      在未成年人的成长过程中,父母是最重要的引路人,父母不仅要在物质上保障孩子的生活,更要关心、关注其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生而要养,养而要教,教而有方”未成年人的父母应当承担其对未成年人的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以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妥善化解矛盾,同心协力抚养好未成年人。


来源 | 宁都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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