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Fm92.8交通音乐广播《爱上这座城》节目中有听友咨询,发生交通事故意外受伤,不知道该如何做司法鉴定?针对相关问题,【律师在线】版块特别请进马鞍山市江东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人祝悦来聊一聊。
问: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多久可以进行司法鉴定呢?
答:发生交通事故时进行司法鉴定的时间因受伤部位不同而不一样。比如肢体、脏器缺失,内脏切除、修补,损伤后1—3个月可进行司法鉴定;脊柱、骨盆骨折、椎体压缩性或爆裂性骨折(其中不含脊髓损伤)、肋骨骨折、肢体骨折(未并发骨不连、骨髓炎等并发症的)等损伤后6个月进行司法鉴定;中枢神经及周围神经损伤后遗症鉴(评)定的颅脑损伤后致智力缺损、精神障碍、语言功能障碍、大小便失禁,脊髓损伤导致四肢瘫、截瘫等功能障碍者,损伤后12个月以上进行司法鉴定
问: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可以申请哪些项目的司法鉴定呢?需要带哪些材料?
答: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其目的主要用于理赔,鉴定项目有:伤残等级鉴定、三期鉴定即误工期限、营养期限、护理期限鉴定、后续诊疗项目评定、护理依赖程度鉴定等项目。作鉴定伤者需要携带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身份证、医院的相关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手术记录、影像资料)等材料委托办理司法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