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了!每年10月21日!

政务   2024-10-16 17:33   福建  




昨日上午,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召开《厦门市嘉庚教育遗产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宣布,《办法》将于10月21日正式施行,《办法》将每年的10月21日确定为“嘉庚教育遗产日”


发布会上,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简要介绍了《办法》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



《办法》共4章35条,主要从适用范围、规划管理、传承利用等方面对嘉庚教育遗产保护工作进行了规定。

《办法》着力从机制上解决嘉庚教育遗产保护与利用过程中遇到的难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明确嘉庚教育遗产的概念,建立名录管理制度并实施保护名录动态管理。

🔵二是完善管理体制,注重在市级层面建立嘉庚教育遗产保护综合协调机制,统筹嘉庚教育遗产保护、管理、利用等重要事项;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嘉庚教育遗产的传承与保护提供智库支持。

🔵三是兼顾保护传承,从保护机制、活化利用措施、公众参与、海内外交流等不同维度细化规定,将文化遗产保护与嘉庚教育遗产传承利用融为一体,并建立全方位的法律规制体系。



✅这是我国第一部教育遗产保护的地方政府规章,将对保护传承嘉庚教育遗产、弘扬嘉庚精神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集美区融媒体中心出品 

▌厦门日报记者:邬秀君

▌视频剪辑:陈彦翔(实习生

▌编辑:陈鸿川  责编:黄碧娟

▌编审:林小芬  终审:陈季玉

下集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天下集美
传递侨乡资讯,展现集美人文。“天下集美”官微由中共厦门市集美区委宣传部主管,集美区融媒体中心主办。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