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
池州市住建局发布
关于印发《池州市城镇老旧住房
旧房装修补贴实施细则》的
通知
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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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池州市城镇老旧住房旧房装修补贴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收到申报信息后,组织专业人员对材料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和上门核实,在3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符合本细则要求的,在小区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审核通过。
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审核部门将补正信息及时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要求在15日内补正有关信息重新申请。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程序将补贴资金预拨到各县(区),由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审核兑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建工作专班,从便民角度,扎实做好现场核实、资料审核、资金拨付等工作,做到审核准确、发放及时。
二是强化部门协作。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税务、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补贴工作实施,对申请人利用不正当手段套取补贴资金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严格绩效监督。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接受审计、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资金,以及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物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政策补贴自2024年9月6日起执行,政策期至2024年12月31日。政策结束后,各地应及时发布政策结束公告。
2.申请人提供的正规发票(开票地须为池州市市内,开票金额应为实际支付金额,发票抬头为申请补贴人姓名)。
3.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送信息汇总表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人:柯韡,联系电话:18256647380)
附件:1.装修备案通知书
2.物品材料购置申请表
3.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联系方式
附件2
产权人姓名 | 产权人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旧房详细地址 | |||||
房屋面积 | 竣工时间或 产权证时间 | 竣工时间: 产权证时间: | ||||
装修单位 (装修公司、个体商户) | 1、 2、 ........ | 装修单位联系电话 | 1、 2、 ........ | |||
装修范围 | 如:全屋/厨卫等其他局部改造 | |||||
装修开始日期 | 装修结束日期 | |||||
产权人开户行 | 产权人银行账号 | |||||
发票对应购置物品清单 | ||||||
序号 | 物品或材料 | 单价 | 数量 | 金额(元) | ||
1 | 饰面砖 | |||||
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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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总价 | 元,大写: | |||||
补贴金额 (按照上述物品、材料购置价格15%给与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 元,大写: | |||||
产权人承诺 | 本人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为首次申领,未享受过其他补贴政策,所提交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且不存在破坏房屋结构等违法装修行为,同意接受电话回访或实地核查。若违反本承诺,愿意取消补贴资格,退还补贴资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产权人签名: 年 月 日 |
注:本表填报内容须经属地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具体审核方式由属地建设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附件3
池州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联系方式
序号 | 部门 | 受理地址 | 联系电话 |
1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2310053 | |
2 | 贵池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秋浦街道翠微苑小区E13#103门面 | 2095030 |
3 | 东至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东至县住建局4楼403室 | 7028376 |
4 | 石台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石台县住房城乡 建设局1楼 | 6023749 6022163 |
5 | 青阳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青阳县房产事务中心 | 5021762 |
6 | 江南集中区规划建设部 | 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1楼大厅规划建设窗口 | 2210117 |
7 | 九华山环境资源保护处 | 安徽省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柯村新区 | 2821062 |
8 | 市经开区建设局 | 池州市清溪大道695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6建设局办公室 | 2127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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