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刚刚,重庆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做好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延续工作的通知。
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在2024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2025年6月30日前资质证书继续有效,企业可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提出延续申请。
不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资质证书;由我委核发的部级下放试点资质证书;国发〔2021〕7号决定取消审批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通过合并、分立、改制、重组、跨省变更等重新核定取得有效期1年的资质证书;以及换领取得的工程勘察设计乙级资质证书。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做好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延续工作的通知
渝建勘设〔2024〕57号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服务勘察设计企业发展,现就做好我市今年内到期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延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续范围
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在2024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2025年6月30日前资质证书继续有效,企业可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提出延续申请。
本次延续不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资质证书;由我委核发的部级下放试点资质证书;《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决定取消审批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通过合并、分立、改制、重组、跨省变更等重新核定取得有效期1年的资质证书;以及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取得的工程勘察设计乙级资质证书。
二、办理方式
企业通过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综合信息监管平台(https://jsgl.zfcxjw.cq.gov.cn:18090/cqkcsjqy)提交延续申请及相关材料。
三、有关要求
(一)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应满足资质管理规定、资质标准及相关文件要求,企业应对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二)同一资质证书中既有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资质,又有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资质的,企业应先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所核发资质的延续并获批后,再向我委申请剩余资质的延续。企业应对同一资质证书中的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全部资质一次性申请延续,未申请延续的资质项到期后自动失效。
(三)资质证书中仍有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丙级资质的,企业应先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及我委相关要求,换领乙级资质证书后,再申请延续。
(四)企业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先办理证书内容变更,再提交延续申请。
(五)未获核准延续的资质证书,企业在有效期届满前可重新提交延续申请。逾期未提出延续申请的,资质证书自动失效。企业在办理延续过程中,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暂未获核准延续的企业,不得从事对应资质新的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六)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再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我委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11月8日
关于举办建筑企业四库一平台业绩补录、资质审批管理内容解析暨企业资质战略发展规划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在当今快速发展的建筑行业中,企业资质不仅是衡量企业综合实力和技术水平的重要标尺,更是参与市场竞争、承接工程项目的必要门槛。随着国家对建筑行业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和政策的持续更新,如何精准把握资质申请与管理的最新动态,成为每一家建筑企业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
为帮助企业准确理解和掌握住房城乡建设部相继颁发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通知》(建办市函[2023]391号)文件以及现行资质管理规定、资质标准等有关内容,北京中建政研信息咨询中心联合北京建企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11月在成都市举办“建筑企业四库一平台业绩补录、资质审批管理内容解析暨企业资质战略发展规划专题培训班”,本次培训特别针对新变化和新要求进行解读,重点围绕企业业绩补录、人员业绩补录等重要环节进行深入指导;分享资质升级、证书换领、吸收合并、延续流程中的关键环节,并针对企业可能遇到的疑难问题提供解决方案指导;助力建筑企业在新时代的浪潮中稳健前行,为广大学员搭建一个学习交流的高端平台,帮助企业管理者、项目负责人及资质管理人员全面了解并掌握最新的资质政策动态,优化企业资质结构,增强市场竞争力。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关键内容解读与分析;
(二)企业资质管理现行及最新政策深度解读;
(三)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延续申报的关键审核要素及注意事项;
(四)企业资质重组分立、吸收合并、改制、重新核定、跨省变更等申报技巧及注意事项;
(五)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考核要点及注意事项;
(六)新政下住建部审批的资质申报技巧及审查要点;
(七)结合案例剖析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过程中常见问题和高频出错点,提高资质申报通过率;
(八)四库一平台:
1.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工程项目信息入库管理工作通知解析;
2.新改版“四库一平台”建筑业企业库、人员库、业绩库和诚信库等信息系统的指导、重要指标的填写、考核要点及注意事项等;
3.如何围绕企业资质升级工作需要做好企业业绩入库;
4.非房建、市政类项目业绩认定相关要点及注意事项;
5.建设工程企业业绩补录、信息勘误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6.申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企业资质,其企业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工程项目,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或B级工程项目;
7.工程项目业绩补录如何进行规划;
8.业绩补录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九)开设疑难问题解答环节,针对企业业绩、个人业绩申报、动态预警操作等疑难热点问题提供解决方案。
二、培训对象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领导和有关行业协会领导及建设工程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资质主管及相关专员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24年11月26-28日(26日全天报到) 成都市
四、培训费用
收费标准:3200元/人(费用含会务费、场地费、资料费、税费)等,会议期间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交费方式:银行汇款或转账
账户名称:北京中建政研会议服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西四支行
账 号:11001007200053004308
六、报名联系
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13552687325(同微信)
【报名后统一发具体报到通知和乘车路线】
欢迎咨询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