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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住建设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逐步深入,目前已经开始进入了全面排查阶段。北京住建委在11月1号发布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北京市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开展全面排查的通知》。这宣告了排查整治第一枪已经打响。
从11月起开始,各级住建/人社部门正式通过社保,公积金及其他证书的注册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对违规“挂证”人员依法依规撤销其注册许可,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以前由于受社保不联网各省建设信息平台无法共享等历史原因受限,各方面排查都变得异常困难。而随着全国社保联网、四库一平台全国信息共享,这些技术性壁垒已经消除。而且文件首次提到对公积金进行排查对比。可以说算是又把排查力度扩大了一个纬度。这次行动如果能够得到自上而下的贯彻落实,相信可以清理掉市场一大部分的挂靠证书。让证书真正能起到它本身该起到的作用。其实大家都明白,只有挂靠没有市场或者当挂靠风险远远大于其证书收益。这才是让挂证走向末路的唯一办法。
其实从住建部今年推出的这些政策可以看出建造师行业野蛮式、粗犷式的发展的时代成为过去,将来行业发展将是精细化运营的时代。证书挂靠的操作空间被进一步压缩,未来想靠证书简直赚收益的风险也会越来越大。建筑业迎来人证合一时代已是大势所趋,未来只有手握证书且拥有真才实干的人才是真的“香饽饽”。这对现在正处在寒冬的建筑行业从业者来说未必不是一个机遇,市场逐步清除掉挂证行为后,对于真正人证合一的人来说意味着你在的这个行业的竞争力又增强了。
住建部办公厅、人保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明确
全国排查处理阶段(2024年11月至2025年2月)
全国全面排查。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开展全面排查,结合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缴存等信息对本地区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比对排查,重点核查注册单位与社保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不一致等情况。
刚刚,天津住建委紧急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利用社保缴费信息、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安管人员B证信息与注册人员信息进行了交叉比对,向天津市市推送了第二批“挂证”专项治理排查名单,共261名注册人员,其中被查人员均存在社保不一致,多家社保等情况。
而具不完全统计,多地官方公布“挂证”名单,不下与3万人:
10月30日,青海省住建厅公布第二批专项治理“挂证”整改名单,共计1895家企业,排首位的企业人员数量有158人:
成都市公布涉嫌“挂证”4424家企业,8954名注册人员:
海南公布了违规“挂证”问题企业及个人名单(2024年第一批),共计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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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川发布名单涉及78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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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头戏,11月起,全面排查处理挂证
11月起,地方各级住建和人社部门,就要开展全面排查,结合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缴存等信息对本地区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比对排查,重点核查注册单位与社保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不一致等情况。
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依法从严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予以公开,并纳入资质动态核查,对违规“挂证”人员依法依规撤销其注册许可,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除了这个之外,对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人员,还会在四库一平台里面记录不良行为,而四库一平台就是工程行业的“征信数据库”。
10月30日,青海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公布青海省第二批专项治理“挂证”整改名单的公告。
根据要求,予以公告住建部排查反馈的第二批工程建设领域“挂证”自查整改名单,共计1895家企业。上述企业和人员须按照方案要求在2024年11月15日前完成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依规处理。
关于公布青海省第二批专项治理“挂证”整改名单的公告
10月23日,西安市住建局公布《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专项治理第一批排查名单》。
住建部利用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缴存等台账信息与注册人员信息进行了交叉比对,逐级向西安市推送了第一批“挂证”专项治理排查名单,共9929名注册人员涉嫌“挂证”。10月28日前需完成整改。
原文及名单如下:
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专项治理第一批排查名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利用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缴存等台账信息与注册人员信息进行了交叉比对,并逐级向我市推送了第一批“挂证”专项治理排查名单,现将名单公布。各相关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我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的部署要求,于10月28日前对聘用的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尽快完成整改。自查自纠阶段结束、进入排查处理阶段后,我局将依法严肃处理。
附件:西安市工程建设领域涉嫌“挂证”注册人员名单(第一批).pdf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3日
继西安市通报第一批“挂证”专项治理排查共9929名近万名注册人员涉嫌“挂证”名单后,成都市住建局官网公布第一批工程建设领域涉嫌“挂证”行为企业整改名单,本次涉及企业4424家需要整改,8954人次涉嫌挂证。随着住建部挂证专项整治自查自纠阶段正式告一段落,下阶段2024年11月至2025年2月将正式进入“全国全面大排查”阶段。
原文如下:
关于公布成都市第一批工程建设领域涉嫌“挂证”行为企业整改名单的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勘察设计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等相关单位:
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建人教发〔2024〕164号)(详见附件1)要求,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排查反馈的成都市第一批工程建设领域涉嫌“挂证”自查整改名单进行公布(详见附件2)。请相关企业和人员按照方案要求在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尽快进行整改,进入排查处理阶段仍未整改的企业及人员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如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提及的6类情形人员(详见附件3),不视为“挂证”。
住建部:11月起,进入全面排查“挂证”阶段
根据住建部《通知》,自查自纠阶段不足半月,11月起,将进入全面排查阶段。
住建部联合人社部发布《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
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出租出借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8月至10月)
(二)排查处理阶段(2024年11月至2025年2月)
1.全面排查。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开展全面排查,结合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缴存等信息对本地区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比对排查,重点核查注册单位与社保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不一致等情况。
2.严肃处理。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对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对排查中发现人员挂靠问题突出的单位,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承建项目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排查,并依法严肃处理。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依法从严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违规“挂证”人员依法依规撤销其注册许可,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予以公开,并纳入资质动态核查;
对违规的中介服务机构要依法严肃查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对发现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告知其实际工作单位。
关于举办全国建筑企业四库一平台业绩补录、资质审批管理内容解析暨企业发展规划及资质申报筹划、重组分立实操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响应住房城乡建设部最新政策动向,帮助企业精准把握《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39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文件的实施要求,特定于2024年11月在成都市面向全国建设行业企业举办“建筑企业四库一平台业绩补录、资质审批管理内容解析暨企业发展规划及资质申报筹划、重组分立实操专题培训班”,本次培训特别针对新变化和新要求进行深入解读,重点围绕企业业绩补录、人员业绩补录等重要环节进行深入指导;分享资质证书换领、延续流程中的关键环节,并针对企业可能遇到的疑难问题提供解决方案指导,旨在提升企业在公共服务平台业绩的数据质量,助力企业高效完成资质升级、增项、重组分立、换领、延续等管理工作,为企业规范运营、持续发展奠定基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解读;
(二)建筑企业资质管理现行及最新政策深度解读;
(三)关于资质新政实施前过渡期相关事项讲解;
(四)结合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解读设计、施工资质互认热点;
(五)建筑业企业资质重组分立、吸收合并、改制、重新核定、跨省变更等申报技巧及注意事项;
(九)新政下住建部审批的资质申报技巧及审查要点;
(十)结合案例剖析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过程中常见问题和高频出错点,提高资质申报通过率;
(十一)资质申报审查要点解析;
(十二)四库一平台:
1.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工程项目信息入库管理工作通知解析;
2.新改版“四库一平台”建筑业企业库、人员库、业绩库和诚信库等信息系统的指导、重要指标的填写、考核要点及注意事项等;
3.如何围绕企业资质升级工作需要做好企业业绩入库;
4.省外业绩如何进行补录;
5.已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企业对项目信息进行补录时,注意事项;
6.申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企业资质,其企业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工程项目,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或B级工程项目;
7.如何在住建部规定的时间内(2024年12月31日前)将企业录入平台,并符合资质申报或招投标要求;
8.公路业绩补录有哪些注意事项?(个人业绩和企业业绩)
9.业绩补录实操指导。
(十三)针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交流答疑
二、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全国范围内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报名不受区域限制,各地建设主管部门领导和有关行业协会领导及全国范围内建筑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资质主管及相关专员等均可报名参加。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24年11月26日-28日(成都市)
11月26日为全天报到日,27至28日两天全天上课
四、报名联系
联系人:周主任
电 话:13552687325(同微信)
报名后统一发送报到通知及乘车路线
欢迎咨询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