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58人涉嫌违规“挂证”!

楼市   2024-11-09 21:36   北京  

来源:海南省住建厅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涉嫌违规“挂证”个人(第三批)进行核查整改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企业,相关个人: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建办市函〔2024〕283号)有关要求,我厅以住房城乡建设部反馈的注册执业资格人员社保及公积金数据核查异常人员名单(第三批)为重点,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了抽查,共抽查出黎丽等7558人涉嫌违规“挂证”。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专项治理行动已经进入全面排查阶段。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工作部署,自查自纠阶段已经结束接下来,我厅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送的下一批人员名单,与前期推送的三批人员名单进行全面比对排查,对拒不整改的违规“挂证”专业技术人员,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撤销其注册许可,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属于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权限的,我厅将建议住房城乡建设部做出上述处理。
二、相关企业和个人抓紧完成整改。本次公布的第三批黎丽等7558人存在社保、公积金数据与注册关系不一致或存在多家社保、多家公积金缴存单位情况(名单详见附件1)。请尽快主动完成整改,确保注册单位与社保、公积金缴存单位一致,且不存在多家社保和多家公积金缴存单位或多项职业资格证书注册在不同单位。请上述人员注册的相关单位督促并配合相关人员按时做好整改工作。全面排查阶段我厅对仍然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企业,将进行通报批评,记入不良信用信息,根据《海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进行扣分并向社会公布,将相关企业纳入下一批资质动态核查重点核查名单。
三、依规有序申诉。涉嫌违规“挂证”企业或执业资格人员对违规“挂证”名单中认定的社保、公积金数据与注册关系不一致或存在多家社保、多家公积金缴存单位情况存有异议的,应于2024年11月15日前持申诉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我厅申诉,企业经办人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授权委托书应加盖有企业公章、法人代表印章;执业资格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件、资格证书办理。申诉报告需逐一说明本单位全部“挂证”存疑注册执业资格人员的劳动关系现状(佐证材料目录清单详见附件2)。
四、明确6类情形不属于违规“挂证”行为。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要求,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人员,符合文件规定6类情形的,原则上暂不认定为违规“挂证”行为。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3),经我厅认定后将在住建部平台进行标记。
五、属地统筹协调。各市县住建部门按照行业“属地管理”的原则,督促本地区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相关单位扎实开展核实整改工作。
请各有关单位、人员提高思想认识,主动从速整改。下一步我厅将组织力量定期开展排查工作,对于仍未整改,存在挂证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严查处。对于情节恶劣不配合监管的企业,从严从重处理。

申诉受理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14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8-65221055

附件:1.涉嫌违规“挂证”问题企业及个人名单(第三批)

2.申诉佐证材料目录

3.“6类情形”佐证材料目录

4.相关说明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1月7日

关于举办全国建筑企业四库一平台业绩补录、资质审批管理内容解析暨企业发展规划及资质申报筹划、重组分立实操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2024年11月26日-28日(成都

各有关单位:

       为响应住房城乡建设部最新政策动向,帮助企业精准把握《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39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文件的实施要求,特定于2024年11月在成都市面向全国建设行业企业举办“建筑企业四库一平台业绩补录、资质审批管理内容解析暨企业发展规划及资质申报筹划、重组分立实操专题培训班”,本次培训特别针对新变化和新要求进行深入解读,重点围绕企业业绩补录、人员业绩补录等重要环节进行深入指导;分享资质证书换领、延续流程中的关键环节,并针对企业可能遇到的疑难问题提供解决方案指导,旨在提升企业在公共服务平台业绩的数据质量,助力企业高效完成资质升级、增项、重组分立、换领、延续等管理工作,为企业规范运营、持续发展奠定基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解读;

(二)建筑企业资质管理现行及最新政策深度解读;

(三)关于资质新政实施前过渡期相关事项讲解;

(四)结合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解读设计、施工资质互认热点;

(五)建筑业企业资质重组分立、吸收合并、改制、重新核定、跨省变更等申报技巧及注意事项;

(六)《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07 版)与《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重点内容介绍及相关政策研读;
(七)资质申报材料三要件(企业综合、技术人员、企业业绩)考核重点与材料要点及案例分析;
(八)工程设计行业、专业、专项资质的企业在填写《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及要求介绍;

(九)新政下住建部审批的资质申报技巧及审查要点;

(十)结合案例剖析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过程中常见问题和高频出错点,提高资质申报通过率;

(十一)资质申报审查要点解析;

(十二)四库一平台:

1.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工程项目信息入库管理工作通知解析;

2.新改版“四库一平台”建筑业企业库、人员库、业绩库和诚信库等信息系统的指导、重要指标的填写、考核要点及注意事项等;

3.如何围绕企业资质升级工作需要做好企业业绩入库;

4.省外业绩如何进行补录;

5.已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企业对项目信息进行补录时,注意事项;

6.申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企业资质,其企业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工程项目,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或B级工程项目;

7.如何在住建部规定的时间内(2024年12月31日前)将企业录入平台,并符合资质申报或招投标要求;

8.公路业绩补录有哪些注意事项?(个人业绩和企业业绩)

9.业绩补录实操指导。

(十三)针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交流答疑   

二、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全国范围内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报名不受区域限制,各地建设主管部门领导和有关行业协会领导及全国范围内建筑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资质主管及相关专员等均可报名参加。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24年11月26日-28日(成都

11月26日为全天报到日,27至28日两天全天上课

四、报名联系

联系人:周主任

电  话:13552687325(同微信)

报名后统一发送报到通知及乘车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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