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经营许可制度与特许经营制度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区别:
1. 概念与性质:
· 燃气经营许可制度:是政府依法授予企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行政许可,强调政府监管和法律规制。
· 燃气特许经营制度:通过协议赋予企业特许经营权,强调市场竞争机制和政府的宏观调控。
2. 适用范围:
· 燃气经营许可制度:适用于所有申请燃气经营的企业,包括管道燃气和瓶装燃气。
· 燃气特许经营制度:主要适用于管道燃气领域,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
3. 启动机制:
· 燃气经营许可制度:依申请者的申请而启动,企业需满足法定条件。
· 燃气特许经营制度:依招标文件的发出而启动,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等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
4. 程序与条件:
· 燃气经营许可制度: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听证、决定和核发许可证,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和安全标准。
· 燃气特许经营制度:程序包括确定项目、政府批准、发布招标文件、评标和签订特许经营协议,需通过竞争性程序。
5. 权利性质与转让:
· 燃气经营许可制度:许可属于公共资源配置或市场准入,禁止转让。
· 燃气特许经营制度:特许经营权具有财产权性质,允许在特定条件下转让,但需遵守协议约定。
6. 期限与延续:
· 燃气经营许可制度:许可证期限一般为3-10年,需在有效期届满前申请延续。
· 燃气特许经营制度:特许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期满后可申请延长。
7. 法律后果:
· 燃气经营许可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违反许可规定的企业可能面临罚款、吊销许可证等处罚。
· 燃气特许经营制度:特许经营者违反协议或法律法规的,政府有权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并收回特许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