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家机构调研新奥股份

科技   2025-01-26 01:47   河北  




2025年1月24日,新奥股份披露接待调研公告,公司于1月1日接待路博迈基金、安中投资、国寿资产、友邦保险、大家资产等27家机构调研。

公告显示,新奥股份参与本次接待的人员共4人,为副董事长(执行董事长)于建潮,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梁宏玉,财务与创值运营总监程志岩,投资者关系总监危丽萍。

据了解,新奥股份为激发核心管理/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出了股权激励计划,旨在实现成为天然气专业能力认知平台运营商的战略目标。该计划拟授予2,555.998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期授予2,047.50万股,授予对象74人,授予价格为9.79元/股,享有分红权、投票权等权利。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3%、33%和34%。业绩考核目标以2024年评估利润为基数,2025年至2027年评估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0%、7%和22%。

据了解,新奥股份的业务远期展望积极,受益于国家双碳政策及经济发展,天然气消费量预计继续增长。公司在资源、设施和客户方面均有积极布局,如舟山接收站三期预计下半年投产,新增88万水立方储罐,提升处理能力。公司还不断创新数智技术,重构产业发展格局。股权激励的业绩考核目标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合理预计,同时针对不同激励对象的岗位职责设置其他考核指标。“评估利润”指标为经营活动产生的归母净利润,不包括外币资产负债汇兑损益等,与“核心利润”的主要差异在于是否剔除资产处置收益,两者均经过审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据了解,新奥股份的股权激励摊销费用将在限售期内按解除限售比例分摊,且不包含在“评估利润”中。公司已推出2023-2025年股东分红规划,未来新的分红规划将在制定后适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平台交易气业务的长期价差预计可保持稳定,而现货进口价差收窄环境下,公司将依托平台交易气业务、舟山接收站三期产能增加以及子公司新奥能源的泛能及智家业务等板块产生增量,以弥补可能的业务影响。

调研详情如下:

股权激励方案介绍

为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成为天然气专业能力认知平台运营商的战略目标,公司推出本次激励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股票,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数量为2,555.998万股,其中首期授予2,047.50万股,首期授予对象74人,授予价格为9.79元/股,授予对象享有分红权、投票权等权利。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三个限售期解除后的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3%、33%和34%。本次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以2024年评估利润为基数,2025年评估利润不低于2024年,2026年评估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2027年评估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2%(具体详见公司公告)。

问题1:公司业务远期情况如何展望,此次股权激励的业务考核目标是否偏保守?

回复:受益于国家双碳政策及经济发展,天然气消费量未来将继续呈现增长态势,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在资源方面,公司在现有长协外积极拓展其他国际资源、非常规等资源,不断优化资源池结构。在设施方面,舟山接收站三期预计于今年下半年投产,新增88万水立方储罐(4个22万水立方储罐),建成后实际处理能力超1000万吨。在客户方面,公司在稳固存量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客户,通过以量达利的方式为客户提供低成本、有保障且灵活交付的天然气供应。此外,公司不断创新数智技术解决供需错配问题,重构产业发展格局。

此次股权激励的业绩考核目标,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作出的合理预计,也是为更加有效对股票授予对象进行激励所设置。在此之外,公司针对不同激励对象的岗位职责还会设置其他考核指标。

问题2:股权激励业绩考核目标所采用的“评估利润”指标,与公司“核心利润”有何差异?该指标是否需经过审计?

回复:“评估利润”指标为经营活动产生的归母净利润,不包括外币资产负债汇兑损益、套保产品公允价值变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股票激励成本摊销。“核心利润”指标,主要系在“评估利润”基础上剔除资产处置收益。“评估利润”与“核心利润”均经过审计机构审核,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采用“评估利润”作为业绩考核目标,主要为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口径保持一致。

问题3: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数量2,047.50万股,预计应确认总费用约2亿元,该项费用将如何摊销?股权激励摊销费用是否包含在“评估利润”中?

回复:股权激励摊销费用由公司在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在相应的年度内按每期解除限售比例分摊。“评估利润”及“核心利润”指标,均不包含股权激励摊销费用。

问题4:公司是否会推出2026年之后的分红规划?

回复:公司已推出2023-2025年股东分红规划,2023-2025年现金红利叠加特别派息后,累计每股现金分红分别为0.91元/股(含税)、1.03元/股(含税)、1.14元/股(含税)。若未来继续推出新的分红规划,将在制定后适时提交董事会审议,请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

问题5:公司平台交易气业务长期价差是否能保持稳定?

回复:根据历史数据测算,排除天然气价格季节性波动及突发事件因素外,公司平台交易气业务的长期价差预计可保持稳定。

问题6:在现货进口价差收窄环境下,公司2025年有哪些业务板块可产生增量以弥补?

回复:随着国家管网公司成立及天然气市场化改革推进,公司开始拓展平台交易气业务,其市场空间仍十分巨大,公司将依托自身优势为城燃、能源集团、电厂等客户提供多元灵活服务,积极拓展增量客户。舟山接收站三期建成后产能增加将为处理量提升、罐容租赁、淡储旺销等业务的发展提供支撑。此外,子公司新奥能源的泛能及智家业务预计将保持稳定增长。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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