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简介
对符合条件的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一年以上五年以内的创业者给予一次性开业补贴5000元。
二、申报条件
1.营业执照注册地在我县辖区内。
2.法人需为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
3.创办实体为正常经营状态,且有连续6个月经营收入流水在5000元以上。
三、申报材料
1.开业补贴申请表
2.创业者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3.创业者身份证明材料(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及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困难认定材料;返乡入乡农民工提供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工资支付凭证(企业需使用公司账户银行转账回单电子凭证并注明“工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提供支付工资相关电子凭证)
6.创业者社保卡复印件
7.正常经营证明材料(连续6个月经营收入流水在5000元以上)
8.实体门头及内部环境彩色照片。
四、申报时间及地址
申报时间:2024年11月30日之前
地址: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办公室(303室)
附件:
1.开业补贴申请表
2.返乡入乡农民工证明材料
附件1:
附件2:
编 辑:刘晓培
审 核:李新源
监 制:雷一萌
总 监 制 :邵 华
政务合作:18337558666
商务合作:13733915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