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提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精准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提升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11月7日,乐东公安交警利用秋收农忙时节,走进抱由镇抱由村开展“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讲活动,进一步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保障辖区群众秋收生产安全。
活动中,交警宣传员与劳作的农民群众并肩热聊,一起说秋收、话安全,围绕“美丽乡村行”“一盔一带”“一老一小”等主题,向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和宣传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讲解秋季出行道路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结合典型事故案例让大家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提醒大家要杜绝占道晒稻谷、无证驾驶、酒醉驾、农用车违法载人等各类违法行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
秋收农忙
安全为要
请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part.1
公路晒粮的危害
1.
影响交通秩序
在公路占道晒粮,将扫帚、铁锹随意放在路上,甚至用石头、砖块、玻璃酒瓶、树墩等障碍物强逼车辆绕行通过,严重影响正常交通秩序。尤其是占道晒粮严重挤占双向车道,会在弯道处产生视野盲区,来往车辆无法安全会车,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2.
影响驾驶员视线
在公路上晾晒的大量粮食,在阳光照射下容易反光,搅场、扬场时飞扬的稻谷颗粒,有时落在挡风玻璃上,影响驾驶员视线,给行车安全带来很大影响。
3.
造成交通事故
在公路晒粮,车辆遇紧急情况刹车时极易侧翻打滑,甚至撞到晒粮的作业者,发生交通事故。路面铺设的杂物还会缠绕在机动车传动轴或排气管,极易发生机械故障和火灾事故。
4.
造成粮食污染
柏油路上的沥青中含有苯等致癌物质,经太阳暴晒后挥发,极易附着在粮食颗粒上造成污染。过往车辆排放的各种汽车尾气、废液更是对粮食造成直接污染,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part.2
禁止公路晒粮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四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十六条规定:禁止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采石、取土、采空作业、焚烧物品、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请不要在公路上摊粮、晒粮,严禁在周边放置障碍物,防止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伤害。同时,提醒广大驾驶人:遇到晾晒粮食的路段,要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控制好车速,确保行车安全。
来 源:乐东县融媒体中心
总监制:陈海清
审 核:翁壮岛
审 校:刘文芳 李娜 邢洁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