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以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七十九条规定,驾驶人提出注销申请的、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2024年,以下6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已被注销,现依法公告驾驶证作废。
特此公告。
来 源:乐东交警
总监制:陈海清
审 核:翁壮岛
审 校:李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以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七十九条规定,驾驶人提出注销申请的、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2024年,以下6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已被注销,现依法公告驾驶证作废。
特此公告。
来 源:乐东交警
总监制:陈海清
审 核:翁壮岛
审 校: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