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身心健康管理操作指南(试行)》——公司篇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发布了《船员身心健康管理操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为行业保障船员身心健康提供了技术参考和规范指引。
《指南》旨在为航运公司、船舶以及船员提供强化船员身心健康管理的科学化、系统化建议。本期,我们来看一下《指南》在公司层面,针对建立健全船员身心健康保障制度提出了哪些建议。
01
建立内部管理机制
明确内部承担船员身心健康管理工作的具体部门、人员及其职责。从事船员身心健康管理的人员,应经过相应的身心健康管理培训。
02
建立船员招聘身心健康筛查制度
组织应聘船员开展体检和心理评估,将船员体检及心理评估结果作为招聘船员考量因素之一,筛选符合任职岗位身心健康要求的船员。
03
建立教育培训制度
制定船员身心健康培训计划,针对公司管理人员以及不同层级船员开展针对性培训。包括职业病预防、压力管理、良好生活饮食习惯、心理健康问题迹象鉴别等。
04
建立跟踪管理制度
制定计划,定期对船员进行健康检查及心理评估,防治职业疾病。
对拟上船船员以及下船公休船员开展访谈,了解其个人思想状态、在船工作生活情况和身心健康状况。
提供电子血压计、血糖测试仪等健康器材,便利船员监测个人健康状况。有条件者可为船员配备智能手表、手环等健康监测设备。
落实船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报告遵循个人自愿原则。
做好对因病、伤和心理状况离船船员跟踪管理,与相关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机构建立良好沟通。
05
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建立并动态更新船员身心健康档案,明确档案应包含的相关内容,档案应安全存储并严格控制访问范围,切实保障船员隐私。
06
建立支持保障制度
与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心理咨询机构等专业机构建立定点合作,建立外部支持联动网络。
构建家属协同干预机制,建立家属访船机制、海嫂联络机制。
提供开展船员身心健康培训、访谈等活动的处所。有条件者,配备相关专业设施及辅助设备。
强化船员身心健康经费保障,做到专款专用。
07
建立应急处置制度
制定船员身心健康突发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组织架构、应急响应流程、应急保障、培训与演练、评估与改进等内容。
请各航运公司积极落实船员身心健康保障工作,结合自身实际条件,参照《船员身心健康管理操作指南(试行)》,建立科学合理的船员身心健康保障制度,确保制度有效运行,为船员营造一个健康、稳定的工作环境,促进航运事业安全、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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