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 | Introduction to Linear Optimization——Farkas引理及其应用

科技   2024-10-19 20:13   德国  

前言

上一节,我们重点关注了标准形式的问题并介绍如何使用对偶单纯形法进行求解。

本节将介绍Farkas引理,并运用对偶理论对其进行简单证明。其后采用几何图形来阐述该定理,并基于此提供了另一种证明方法。最后进一步探讨了Farkas引理在资产定价问题中的应用。

Farkas 引理


     考虑线性规划标准形式的一组约束 ,其中 。假设存在某个向量 , 使得 。那么,对于任意 ,均满足 ,且由于 ,可得  。由此可知,对于所有 。此论证表明,若存在一个满足 的向量 ,则标准形式的约束将无可行解,且向量 可作为不可行性的证明。由此也引出下面的Farkas引理。

【Farkas引理】

是一个 的矩阵, 是一个 维的向量。那么,以下两项中有且仅有一个成立:
(a) 存在 使得
(b) 存在向量 使得

【证明】 

若存在 满足 ,且 ,那么, 这表明第二种情况不可能成立。
假设不存在向量 满足 ,考虑以下两个互为对偶的问题:
其中,最大化问题是不可行的,这意味着最小化问题要么是无界的(最优成本为 ),要么是不可行的。由于 是最小化问题的一个可行解,因此可以推断出最小化问题是无界的。因此,存在一些可行的 ,满足 , 且其成本为负,即
下面用几何图形来阐述Farkas引理(见图1)。设 是矩阵 的列,有  。因此,存在一个向量 满足 ,等同于要求向量 位于由向量 的所有非负线性组合构成的集合中,该集合在图1中用阴影区域表示。若  不属于这个阴影区域(此时Farkas引理的第一种情况不成立),直观上认为,存在一个向量 和一个与之相关联的超平面 使得向量 位于超平面的某一侧,而阴影区域位于另一侧,由此可得 (对于所有 ),或者等价地,,从而Farkas引理的第二种情况成立。
图1
Farkas引理早在线性规划发展之前就已存在,但通过对偶理论可以对其进行简单证明。下一部分将基于前述几何论证提供另一种证明方法。此外,Farkas引理还有如下等价表述。

【推论1】

是给定的向量,并假设任何满足 的向量 也必须满足 。那么, 可以表示为向量 的非负线性组合。
由此引出的定理2具有相似的性质。

【定理2】

设线性不等式 至少有一个解,且  为某个标量,那么,以下条件是等价的:
(a) 的每一个可行解都满足
(b) 存在某个向量 ,使得

【证明】

考虑以下两个互为对偶的问题:
若  有可行解且每个可行解都满足 ,那么第一个问题有一个最优解,且最优成本受到 的上界限制。根据强对偶理论,第二个问题也有一个最优解 ,其成本以 为界,且满足 以及
相反地,若某个 满足 以及 ,根据弱对偶定理可得,第一个问题的每一个可行解也必须满足


Farkas定理在资产定价中的应用


     考虑一个在单个周期内运行的市场,其中交易着 种不同的资产。根据该周期内的各种事件,期末时会有 种可能的自然状态。若投资一美元于某资产 ,且最终的自然状态为 ,则将获得 的回报。因此,每种资产 都由一个回报向量()来描述,以下是一个 的回报矩阵,给出了在 种自然状态下 种资产的回报:

为持有的资产 的数量,资产组合则是一个向量 。资产组合 的分量可以是正数或负数, 为正值表明已经购买了 单位的资产 ,因此状态 发生时,可以获得 的回报; 为负值表示资产 卖出的期货合同:这相当于在期初卖出了 单位的资产 ,并承诺在期末买回。因此,如果状态 发生,则必须支付 ,等同于获得 的回报(这里的 是负数)。
状态 下投资组合 带来的收益由下面的式子给出:
引出向量 ,可得:
为该周期开始时资产 的价格,  为资产价格向量,则获得投资组合 的成本为 
资产定价中的核心问题是确定价格  ,为此引入无套利条件:没有任何投资者能通过负向投资获得有保障的非负回报。即,任何投资组合,若在每种自然状态下的回报均为非负值,则其对投资者一定是有价值的,因此其成本一定是非负值。从数学上,无套利条件可以表达如下:
给定一组由回报矩阵 描述的特定资产,符合无套利条件的价格  具有哪些特点?无套利假设对资产价格施加了哪些限制?Farkas引理给出了答案。

【定理3】

当且仅当存在一个非负向量 ,使得每种资产 的价格满足以下公式时,无套利条件成立。

【证明】 

无套利条件表明不存在向量 使得  ,这与Farkas引理(即定理1)中的条件(b)具有相同的形式。因此,根据Farkas引理,当且仅当存在某个非负向量 ,满足  时,无套利条件成立,这与定理中的条件相同。
定理3表明,只要市场运作效率足够高,以至于可以消除套利可能性时,就一定存在可用于评估现有资产的“状态价格”,即 ,直观地说,该定理为基本资产确定了一个非负价格 ,若自然状态为 ,则资产价值为1美元,否则为0。另外,要求每种资产都必须以一致的价格定价,总价值是由其基本资产价值的总和。一般来说,除非资产数量等于或超过状态数量,否则状态价格向量 不唯一。



总结

本节基于对偶理论,探讨了如何确定一个给定的线性不等式系统是否不可行的问题,进而引出Farkas引理及其证明。下一节,我们将展示反向证明的可能性,即从第一原理出发,证明关于分离超平面的一般结果,然后建立Farkas引理,最后从Farkas引理中得出对偶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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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须知

文章作者:交通与优化

责任编辑:江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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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自『交通与优化』公众号,原文链接:书籍导读 | Introduction to Linear Optimization 第15节:Farkas引理及其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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