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李锋亮(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长聘教授)
10月29日,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增加奖学金获奖名额、提升奖金标准等相关政策得到了业界的普遍点赞。
此次学生资助政策的调整有以下三大亮点。
其一,国家奖学金政策的调整终于靴子落地。在政策出台前,就有各方面的声音呼吁要增加国家奖学金的获奖名额。这是因为自从国家奖学金设立以来,我国不同层次的高等教育规模都有了较大幅度增长,但是国家奖学金的获奖名额并没有随之增加,即分母变大了,分子却没有变化。显然,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的难度便随之增加了。很多高等教育机构、学生和相关研究者呼吁要增加国家奖学金获奖名额的行为就不难理解了。
其二,除了增加国家奖学金的获奖名额外,奖金标准也随之提升(从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这主要是考虑到通货膨胀等因素。而且,本专科生国家励学金奖金标准、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国家助学贷款的支持力度等也都相应提高了,这些奖助贷资金标准的提升遵循着同样的逻辑。
其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也将提高。作为长期研究研究生教育的学者,笔者此前一直呼吁要提升研究生助学金与奖学金的资助标准,这是因为研究生一方面有更多的生活与学习支出,另一方面可以获得更多“赚外快”的机会。为了让有志于学习与研究的研究生能够全身心投入学习与研究,就需要给予他们更多收入,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标准的提升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该目标的达成。
可见,这次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调整主要是根据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化作出的适时调整,旨在满足学生的实际需要,进而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然而,这一轮的资助政策调整需要真金白银的投入,所以此次调整是分两步走的——第一步是从2024年起,重点解决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等亟须解决的问题,而加大国家助学贷款的支持力度,更是一个花相对较少的钱扩大资助覆盖面的有效措施;第二步是从2025年起,瞄准受惠群体更大,同时可能产生更大社会效益的资助项目,比如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提高中央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中央财政支持标准,硕士生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博士生由每生每年10000元提高到12000元。在经济增长相对放缓的大背景下,这样分两步走的措施提高了政策调整的可行性。
关于研究生资助政策接下来的调整,笔者建议要结合今年7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专家核查及评议结果公示》,以及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今年4月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开展工作。前者表明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的研究生教育规模将持续保持明显的增长态势——新增831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92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而有了新增的学位授权点就能招收更多研究生;后者彰显了国家希望以法律形式保障研究生质量的决心——“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学位质量保障制度,加强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全过程质量管理……保证授予学位的质量”。
所以,接下来的研究生资助政策应围绕研究生教育的扩规模、提质量这一核心任务展开。为此,笔者建议各级政府应增加对研究生教育的财政投入,确保学生资助资金充足。中央与地方应分担新增的学生资助金,财政富裕的省份应分担更多资助金,让中央财政能对中西部地区的研究生资助给予更多倾斜。此外,还要加强政府、学校与社会组织及企业等多方面的合作,筹措更多政府财政经费外的社会资金,让各方共同为研究生提供更全面的资助和支持。
研究生资助的投入增加了,资助育人体系的建设也要加强。资助政策应更好地达成资助育人效果,激励学生投入国家需要的学科与专业的学习与学术研究,到艰苦地区的基层单位就业。
《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指出,研究生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顶端,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主要途径,是国家人才竞争的重要支柱,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核心要素。研究生教育规模扩大后,不能出现质量下滑的情况。学生资助体系是研究生质量保障的重要一环。除了通过多渠道筹措经费、提高学生资助的整体投入外,未来研究生资助还应该向中西部倾斜,保证中西部研究生教育规模与质量的双提高。
(本文为清华大学自主科研计划课题“对全国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追踪调查”〈课题编号:2022THZWJC29〉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