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双十一”的热潮逐渐退去
然而这场购物战线并未结束
“双十一”购物的同时
也带来一些新的消费纠纷
那么
网络消费维权要怎么做呢?
消费者如何判断自己受到商家欺诈?
如果遇到商家欺诈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在网络消费购物中,
哪些属于霸王条款?
遭遇霸王条款的维权方式有哪些?
发现网购商品有质量问题,
该如何处理?
网购案件管辖地在哪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六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条 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编辑:长寿法院融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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