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陈女士怒了:在沃尔玛购物时,女儿被一名女导购拍伤

财富   2025-01-12 10:08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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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州陈女士向《维权007》投诉称,去年1214日,女儿陪同爷爷、爸爸以及保姆一起去沃尔玛则徐大道店买东西,爷爷在试衣服期间,女儿在服装区走动,结果被该区域的一名女导购拍伤,额头留下明显疤痕。陈女士说,前期女儿已经花了一千多元医药费,后续除疤大约还需要2.5万费用,加上各种支出,她希望沃尔玛方面支付4.5万元赔偿款。但双方至今未谈拢。




陈女士:买个衣服孩子被拍伤

治疗费还谈不拢


陈女士家住福州仓山区则徐大道,小区对面不远处就是沃尔玛则徐大道店,因为离家近,所以比较经常去这家超市买东西。

2024年12月14日,女儿陪同爷爷、保姆和爸爸一起去这家超市。“快过年了,准备给爷爷买点过年的新衣服,爷爷年龄比较大,除了保姆,孩子爸爸也一起跟去照顾。”

当天陈女士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脸部有些肿大,额头还有血渍,于是立即询问情况。“女儿和我说,被超市的一个员工打了,爸爸之所以没发现,是因为当时和保姆一起帮爷爷试衣服,所以没注意到,女儿被打后也没和爸爸说。”

听到这个情况后,陈女士立即来到沃尔玛则徐大道店,在店员的陪同下,查看了事发经过的监控录像。“当时我女儿在服装区域跑动,那个员工人很高大,就去抓我女儿,结果一个巴掌甩过去,重重地打在女儿脸上,额头上的伤疤,估计是这个员工指甲造成的。”

额头的伤疤,图由陈女士提供

据陈女士介绍,在现场,自己也见到了沃尔玛的一位主管,但对方没有明确表态如何处理此事,后续,店里一位吴姓经理出面解决此事。“当时他让我们先带孩子去看病,说看多少钱,沃尔玛方面都会负责,有了这个承诺,我们就放心带孩子去医院了,为避免后续麻烦,我们去的都是公立三甲大医院。”

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陈女士发现女儿额头上的伤疤还是非常明显,她辗转了多家三甲医院,也听从医生建议,为孩子涂抹了不少去疤痕的药物,但去疤效果并不明显。

前期治疗费用的部分票据,图由陈女士提供

几天前,陈女士带女儿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治疗,据医生介绍,要想去除女儿的疤痕,涂抹药膏的意义已经不大。“医生建议我们进行点阵激光及准分子光联合治疗,需要做8到10次,每次的费用要2500元起,这么算下来,仅治疗费就至少需要2.5万元。”

前期治疗的病历,图由陈女士提供

在陈女士看来,由于这种治疗不是一次性进行,每次治疗,自己都要请假陪护,误工费、交通费等各种费用加起来也不是一笔小数目,所以和吴经理沟通,希望对方能一次性赔偿自己4.5万元。“但对方说这个员工是第三方品牌入驻的,但在我看来,孩子就是被穿着沃尔玛服装的员工打伤的,赔偿责任肯定也是要你沃尔玛承担,不能推给所谓的第三方。”

协和医院门诊病历,图由陈女士提供

谈到最后,陈女士说沃尔玛方面表示只能赔偿5000元,这和实际的治疗支出差距很大,目前双方还未谈拢赔偿事宜。

协和医院的处方笺,图由陈女士提供


沃尔玛负责人:

还在沟通协商赔偿方案


按照陈女士提供的号码,记者联系上了沃尔玛则徐大道店负责人吴经理。他承认陈女士女儿是在店内受伤的,不过员工不是有意为之,而是误伤了。

吴经理表示,事发之后,陈女士先是提出了2000元赔偿要求,后续金额增加到5000元,由于肇事者是第三方品牌驻店的员工,沃尔玛方面一直积极和第三方品牌沟通协商,也督促该品牌同意了陈女士的赔偿要求。但后续陈女士又提供数万元的赔偿要求,金额要求太高,沃尔玛方面一直保持和第三方品牌的沟通,希望能找到一个合理的方案。“你说要这么多钱,我们也要进行评估对吧?”

据吴经理透露,第三方品牌曾答应可以赔偿8000元,但和陈女士要求的赔偿金额差距还是比较大,沃尔玛方面会继续沟通协调。

后续,吴经理又拨打记者电话,表示公司会有专门对接媒体采访的部门再回复此事。但截至发稿,记者并没有收到他口中所说的部门工作人员的回电。


律师看法:

沃尔玛应该先行支付理赔款


针对陈女士女儿的遭遇,《维权007》特约律师、福建瀛榕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善志律师表示,按照沃尔玛则徐大道店负责人吴经理的说法,打伤孩子的是第三方驻店员工,但事件发生在沃尔玛店内,并且是由店内的员工(包括第三方品牌驻店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导致的伤害,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商家确实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为消费者在购物时有权期待一个安全的环境,而商家有义务保障顾客的安全。即使肇事员工属于第三方品牌派驻店里的,但事发时其行为代表的是沃尔玛服务过程的一部分,因此沃尔玛应当首先承担责任。

林善志律师表示,根据描述,陈女士提到的2.5万元治疗费是基于三甲医院的咨询结果,这可以视为合理的预估医疗费用。至于其他部分要求,如误工费等,需要依据实际的损失来计算。如果这些费用确实是由于此次事件导致的合理支出,这个赔偿请求就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当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陈女士要对这些主张尽到举证责任,也就是提供相应的票据、支出凭证的。

在林善志律师看来,吴经理称第三方品牌方已愿意支付8000元,但和陈女士所主张的费用差距较大,各方如果实在协商不下,那陈女士可以通过诉讼来寻求公正裁决。不过,在决定起诉之前,建议陈女士先尝试通过调解委员会或其他非诉讼方式解决问题,因为诉讼过程可能会比较漫长,同时也会产生额外的时间和经济成本。此外,陈女士也可以考虑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帮助进行调解。




◆来源:FM1007福建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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