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东蒙镇南张庄村村民通过“12345·临沂首发”反映,2023年,费县东蒙镇南张庄村村委收取其“建房押金”两万元,至今未给予退还押金,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协调并尽快退还押金。
经费县纪委监委调查核实,2023年3月11日,费县东蒙镇南张庄村党支部书记陈雨,安排该村报账员违规收取诉求人两万元“建房押金”,并承诺房屋主体建设完成后,退还“建房押金”。
2023年9月,陈雨将该笔押金用于支付村内欠款。
房屋主体建成后,诉求人多次向陈雨要求退还“建房押金”,陈雨无视群众诉求,一直推脱不予退还。诉求人拨打热线反映后,陈雨为尽快处理该工单,于2024年2月将两万元“建房押金”退还给反映人。
陈雨身为农村党员干部,本应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依法依规替群众排忧解难,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但其却群众观念不强,纪法意识淡薄,违规收取押金,致使群众利益受损,损害了基层党员干部形象和干群关系。
2024年8月,陈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12345临沂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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