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和省药监局有关药品委托生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药品委托生产监管,今年以来,宜昌分局扎实开展药品委托生产专项检查。
一是深入研究领会《规定》《公告》的各项要求,加强政策宣贯。宜昌分局在年初春训时将《规定》《公告》纳入学习内容,并认真梳理辖区内检查对象,督促持有人对照《规定》《公告》等要求,逐项开展自查整改,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对辖区企业委托生产整体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二是开展全面检查排查风险隐患。对6家委托生产企业和4家受托生产企业开展了现场检查。8月和10月分别组织检查人员到广东省和安徽省开展委托生产延伸检查。共发现缺陷26条,目前企业均已完成整改。
三是开展联合检查。配合广东省药监局、天津市药监局到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三峡制药有限公司开展受托生产企业的现场检查。
通过全面系统排查药品委托生产的风险隐患,进一步落实了持有人质量主体责任,提升了持有人质量保证和控制能力,确保委托双方质量管理体系有效对接,全面防控药品质量安全风险。
来源:湖北省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