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改革开放以来,广州先后经历了9次区划调整,想知道这9次都是怎么调整的吗?一起来看看吧!
1975年,原属佛山地区的番禺县、惠阳地区的增城县和龙门县、韶关地区的新丰县被划归广州市。1983年,韶关地区的清远县、佛冈县被划归广州市。至此,广州市包括现辖8县,土地面积共16657平方公里,全地区总人口为684万人。此时广州全市的面积为2013年7434.4平方公里的两倍多。
1985年,经国务院批准,广州市于1985年5月24日正式设立天河、芳村两个市辖区。原属郊区的沙河区、东圃区和沙河街、五山街、员村街、车陂街划归天河区管辖;芳村区的管辖范围包括原属郊区的芳村街、白鹤洞街和鹤洞区。
1988年,广州市属的清远县、佛冈县划归清远市,龙门县划归惠州市,新丰县划归韶关市。上述4县划出后,广州市现行政管辖越秀区、东山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芳村区、花县、从化县、增城县、番禺县,总面积为7434.4平方公里,人口5769101人。1987年,郊区改为白云区。
1992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番禺县,设立番禺市(县级)。至此,广州市共辖8区3县1市。
1993年7月和1993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先后撤销花县和增城县,设立花都市和增城市(县级)。至1993年底,广州共辖8区3市1县。
1994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从化县,设立从化市(县级)。至此,广州共辖8区4市(县级)。
2000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分别撤销番禺市和花都市(县级),设立番禺区和花都区。至此,广州市共辖10区2市(县级)。
2005年4月,国务院批准广州市行政区划调整方案:撤销东山区,将其行政区域划归越秀区管辖;撤销芳村区,将其行政区域划归荔湾区管辖;设立南沙区和萝岗区。
2014年2月,经国务院同意,撤销广州市黄埔区、萝岗区,设立新的广州市黄埔区,以原黄埔区、萝岗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黄埔区行政区域;撤销县级从化市,设立广州市从化区,以原从化市的行政区域为从化区的行政区域;撤销县级增城市,设立广州市增城区,以原增城市的行政区域为增城区的行政区域。
对比广州区域版图三十年的变化,到2014年,广州市土地面积共7434.4平方公里,比1983年缩减超过了一半,但随着广州市的区域发展和优化,相关区域发展的优势也逐步凸显,并给广州带来了诸多新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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