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颁发公告
(2024年第4号)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颁发给珠海钯锶弗化工贸易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详见附件)。
根据《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为3年,有效期满后,需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3个月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经营许可证的延期申请。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未提出延期换证申请或申请未被批准的,将依法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经审查予以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
应急管理局
2024年10月30日
监督投诉
1.安全生产监督投诉热线:1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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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应急管理局投诉电话:0756-2126110
4.窗口投诉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情侣北路381号海岛大厦407室
5.信函投诉:珠海市香洲区情侣北路381号海岛大厦407室
法律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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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56-2255940
2.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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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56-779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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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应急管理局
编辑 | 小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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