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作出重要指示,充分肯定党纪学习教育取得的成效,对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提出明确要求。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抓好党纪学习教育任务落实,推动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为全党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指明了方向。”黑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边学文表示。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教育和党性教育、廉洁教育贯通,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结合,常态化推动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该省纪委监委通过拍摄警示教育片、编印省管干部忏悔录等警示材料、组织“家庭助廉”活动强化家风建设等方式,增强纪律教育针对性、实效性,督促党员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下一步,该省纪委监委将持续健全长效机制,以严格执纪、执纪为民、纪法协同的具体举措,推动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落实于行,营造崇勤尚廉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
结合本地实际,安徽省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加强办案、治理、监督、教育闭环管理的指导意见,常态化做好党纪培训、宣传解读以及拍摄警示教育片、编发典型案例警示录和忏悔录等工作,推动做实做细同级同类干部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期间,该省纪委监委协助省委组织省领导集体赴省党风廉政教育馆开展纪律教育、召开省市县乡四级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该省广大党员干部普遍反映,党纪学习教育很受用、很解渴。
“要以更高标准带头学纪,将其作为必修课、常修课、精修课,真正做到入脑入心、知行合一。”安徽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海泉表示,接下来,该省纪委监委将把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作为日常监督、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推动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起主体责任,把纪律教育融入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推动将纪律教育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党组)议事日程和党建工作要点,并作为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内容,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指标。此外,该自治区纪委监委紧盯干部这一“决定因素”,督促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既聚焦“重点人”“重点事”,也注重教育的全覆盖和全周期管理,以管住“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
“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就是要推动党员干部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日常遵循。”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房灵敏表示。
湖北省纪委监委近日组织59名新提拔省管干部进行集中性纪律教育,通过实地参观办案场所、湖北省纪检监察历史陈列展,教育引导干部把严守纪律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根本前提。在交流学习感受环节,新提拔干部纷纷表示,将以案为鉴,清醒认识纪律红线,做到心有戒尺、行有准绳。
湖北出台关于深化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工作的意见,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扛牢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全省党员干部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对新提任干部进行纪律教育,是推动贯彻落实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具体举措。”湖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侯淅珉表示,将持续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形成纪律教育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局面,将增强党性、砥砺作风、严守纪律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推动干部在严明纪律同时勇于担当作为。(本报记者 徐菱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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