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法绿林
作者:李会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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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适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16条规定,首先考虑是否存在借款关系,父母的举证责任较小,即使没有借条的情况下,法院依然会认定是借款,夫妻需要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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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适用旧的婚姻法司法解释,认为父母应对出资属于借款进行举证,如果举证不能,应被认定是赠与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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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出资发生在2021年之前,仍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29条来认定出资性质,如果没有明确约定,会被认定是赠与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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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发生在2021年之前,但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29该条规定系基于父母有赠与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解决的是赠与一方还是双方的问题,不能由该条得出只要父母向夫妻双方转账用于购买房屋的行为,就是赠与行为。主张是赠与的一方应当举证是赠与,不然应承担败诉的后果。
总结一下:就是无论是适用原来的司法解释还是新的司法解释,法院都有两种不同的处理,要么认定是借款,要么认定是赠与(对双方)。不过,在适用新司法解释的条件下,法院认定属于对双方赠与的案例占多数。
至于在适用新的司法解释还是旧司法解释的问题有不同理解,主要是因为父母出资时间与子女的离婚时间存在时间间隔。
经过上述分析,父母为子女婚后出资购房的,仍会存在较多争议。但是在2021年之后,毕竟新的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29条已经作出了规定,为降低自身风险,无论是出全资买房还是部分出资,无论是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父母在子女买房前或买房时,最好能与子女签订一份赠与协议,明确出资仅为对子女一方的赠与。
以下为一份父母出首付的赠与协议模板。
赠与协议
赠与人:
张某1,男,汉族, ×× 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址:××××
赵某,女,汉族, ×× 年××月 ××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址:××××
受赠人:
张某2,男,汉族, ×× 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址:××××
赠与人: 受赠人: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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