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级学生组织、社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综述精神,保持和增强团员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有效提升青年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下半年团员推优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总名额为10人,各校级学生组织、社团推荐人数不能超过1人。
二、推荐条件
(一)年满18周岁的优秀共青团员,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
(二)已递交入党申请书满6个月(以入党申请书落款为准)。
(三)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毫不动摇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四)按时交纳团费,团龄已满1年,自觉在学习强国、青年大学习等平台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政治思想上先进、道德品行上先进、发挥作用上先进、执行纪律上先进。
(五)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工作能力,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
(六)学习勤奋,积极上进。截止目前,无学业科目不及格现象(以教务系统中学习成绩为准)。
(七)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现象,如考试作弊(违纪)、使用大功率电器、晚归、私拉电线、跨越电闸门等。
(八)同等条件下,获得校级及以上“青马优秀学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等(加盖党群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章)荣誉或奖励,并在学科竞赛、学生工作、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三、推荐流程
(一)学生组织(社团)主持召开“推优”大会。校团委负责“推优”工作的监督考核,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学生组织(社团)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三)学生组织(社团)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
(四)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五)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六)学生组织(社团)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向校团委提交推荐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和相关证明材料。
(七)校团委审核学生组织(社团)推荐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 对被推荐对象进行进一步考察,对符合条件的被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后,推荐到所在学院学生党支部进行培养考核管理。
(八)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被推荐对象需先通过院级党课培训后方可参加校级党课培训,且不占用各学院校级党课名额,该名额由校团委予以单列解决。
四、工作要求
(一)学生组织(社团)负责人应指导候选人认真填写推荐表(附件1),同时由负责人认真填写汇总表(附件2),并严格做好被推荐对象的材料初审,提出组织意见。
(二)提交方式:
1、各学生组织(社团)于2024年9月23日23:30之前发送至邮箱:zhbittwzzb@126.com(以邮箱发送时间为准),不接受个人报名。
2、各学生组织(社团)上交材料按以下内容依序命名并存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以“(社团名称)+负责人+负责人联系方式”命名:推荐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电子团员证(广东共青团微信公众号-智慧团建/团员报到-认证资料-生成电子团员证PDF)、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学习强国总积分界面截图(带有本人姓名页)、青年大学习学习积分记录截图(带有本人姓名页)、获奖证书扫描件或照片、推优大会现场、投票过程、投票票数、投票结果等佐证材料(照片)。
五、未尽事宜,由校团委另行通知,以校团委解释为准。
六、联系方式
校团委:李政韬:13128516758
附件:
1、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2024年下半年团员推优候选人推荐表
2、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xx(组织/社团名称)团员推优情况汇总表
共青团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委员会
2024年9月19日
(相关文件文件请点击原文链接,提取码1234)
编辑丨李广亿
责编丨黄浩湝
初审丨冯佑源 复审丨杨军伟 终审丨崔光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