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
今年是“一二·九”运动八十九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激发青年学生的爱国热情,唱响新时代主旋律,经研究决定于十二月上旬举行纪念“一二·九”运动八十九周年爱国歌曲合唱比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报国,复兴有我
二、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8日15:00
地点:文体馆音乐厅
三、参加对象
各学院/书院
四、参赛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积极引导,要以此为契机,增强和培养青年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爱国热情,使广大青年学生能够真正感受到一次生动、深刻的爱国主义教育,确保取得实际成效。
(二)本科生三个单位联合组队,研究生单独组队,每队派出80人合唱队伍参加比赛,另设指挥员1人,舞蹈、朗诵、器乐等其他表演人员不超15名。合唱队伍中可有教师参加,但不作硬性规定,不加分。
(三)各队派代表于11月5日10:00到学生活动中心401校团委办公室进行合唱曲目及上场顺序抽签,根据抽签决定各专业学院参赛曲目及出场顺序。
(四)演唱曲目为限定曲目,演唱过程中可加入舞台表演,形式不限,表演区域仅限舞台范围。整体节目时长不得超过10分钟,各队上台总时长(含上下场、合唱、表演)不得超过12分钟。
(五)演唱曲目的伴奏由各专业学院自行制作,以WAV品质为优,MP3品质应不低于192kbps。伴奏文件与舞台表演人数、活动联系人信息(须一名教师和一名学生干部)一同于12月1日12:00前提交电子文档至团委宋老师OA邮箱。
五、奖项设置
比赛奖励标准如下:
一等奖,颁发获奖锦旗及奖金8000元;
二等奖,颁发获奖锦旗及奖金7000元;
三等奖,颁发获奖锦旗及奖金6000元;
优秀奖,颁发获奖锦旗及奖金5000元。
六、评分标准
序号 | 比赛要求 | 所占分值 | 得分情况 |
1 | 参赛人数符合规定;演出时间不超时。 | 10分 | |
2 | 音准节奏正确,音质优美,吐字清晰,作品处理得当,富有艺术感染力。 | 40分 | |
3 | 合唱队演唱与指挥、伴奏之间配合默契。 | 10分 | |
4 | 表演形式新颖,有多声部合唱、舞台表演、LED背景动态素材等艺术性处理。 | 30分 | |
5 | 服装整齐统一,精神饱满,有朝气,台风端正,注重礼节,上下场迅速。 | 10分 | |
最后得分 |
校团委
2024年10月29日
(联系人:宋宝庆,联系电话:3622661)
来源丨北理团缘
编辑丨王欣童
责编丨黄浩湝
初审丨冯佑源 复审丨杨军伟 终审丨崔光奔